佳木斯市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退休新流程试行。新流程在不违背国家刚性规定程序的前提下,将原有办理流程的12个环节,30个步骤整合简化为受理、审批、发放3个主要环节,并将企业养老保险受理审批“重心”下移,实行具有审批和经办职能的单位和科室前至服务大厅窗口集中办理,最大程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新流程运行后,企业和群众可持相关办理要件到佳木斯市指定服务大厅(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办理窗口)集中办理。手续齐全无争议的退休业务可实现一次性办结,真正形成了“一站式”高效服务平台。
简化办事程序企业养老保险退休新流程的试行,是佳木斯市人社局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研究论证所形成的,是作为人社系统树形象优质服务工程的一次新探索,并成为市人社局全面简化办事程序的试点。此后,佳木斯市人社局还将不断研究简化各项人社业务办理程序,力争让群众百姓都能感受民生服务的高效能。
一、参保人申请
第一步,携带以下资料:
(一)本人原始档案并加盖存档单位密封专用章;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
(三)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四)已持有加载金融功能社保卡(含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银行、重庆银行、三峡银行)的可直接提供社保卡复印件,否则另行提供上述7个银行之一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五)单位职工办理特殊工种退休需提供《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和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和《公示结果意见书》各一份;
办理病退的,还需提供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六)办理退休相关表格可到当地社保局、各镇街社保所领取,或在当地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的“服务指南”栏自行下载打印。
第二步,填写以下表格
《XX市/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或《XX市/县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申请表》(未参城保或征地农转非前未参城保且征地农转非后城保缴费未满5年人员填写)
第三步,完清缴纳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须完清应缴纳养老保险费,否则不予受理退休申请。对于存在漏投时段的参保人,如要自愿放弃补缴直接办理退休的,必须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指印。
二、申办时间
(一)每月10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当地社会保险局受理各用人单位统一申报的退休申请,退休审核现场办结。
(二)每月1-10日,个人参保人员本人向户口所在地镇街社保所申报;11-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社保局接收各镇街统一申报的退休申请。(接收后,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书面告知应补充的全部材料,补正后按原渠道再行申报。)
(三)每月10-20日,人社局、社保局集中办理,资料齐备且符合条件的当月办结。
三、基本养老金计发
每月25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区社保局对当月符合退休审核审批条件参保人员计算基本养老金;次月20日及以后,新增退休人员到代发银行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养老金查询
1、拨打热线12333然后转人工服务进行查询;
2、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去社保服务大厅,让工作人员帮忙查询;
3、登录当地的社保官网查询余额或者去医保卡所属银行也可以查询;
4、关注“保民公社”微信号查询,选择男女,输入现在的年龄和参数,可以直接计算结果。
此外,支付宝中的城市服务也有医保账户的查询途径,但不是所有地区都支持的,以页面显示为准。
注意事项
基本养老金计发起始时间:正常退休为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特殊工种退休为参保人员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后自愿申请办理退休并被批准的次月;病退休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结论下达的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