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签证办理地点在哪里及办理流程时间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23-07-12 07:45:47文/高考志愿库

济宁市签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例如有关自己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

(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数要用外文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照片。

(4)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也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对于拒签,使领馆方面也是不退签证费的)

(7)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就要先缴纳费用,也有个别国家是签证申请成功的时候才收取费用。一般而言,移民签证费用略高,非移民签证费用略低。也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签证是免费的。

1、出入境通行证办理

办理材料: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相片大小:33×48mm) 4张(在市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采集)。

2、 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出具同意出境的意见;

3、申请人入境时的旅行证件及经我国驻其所在国使领馆认证翻译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父母在孩子出生时,所持的国外签证及护照的复印件

5、申请人国内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国外监护人的护照复印件; 
申请人在国外已连续居住2年,需要办理签证延期,不办理此证件。

2、山东省户籍居民申请出国(境)证件

材料

1、本须知中所指的出国(境)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2、济宁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已开办免填表申请服务,申请人免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同时免费为申请人采集制证电子照片,申请人只需提交《出国(境)证件制证照片采集单》即可同时申领上述三本证件。

3、交验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本人户口薄)、山东省内户籍居民在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4、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出国(境)证件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出国(境)证件,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6、对于申请换发出国(境)证件的,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交验原出国(境)证件;

7、对于申请补发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持外省市公安机关签发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人员,需由我支队发函,由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发机关注销后方可继续受理。持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人员需由省公安厅发函,由护照签发机关注销后方可继续受理。
对于申请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由我支队注销后继续受理。

8、对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的,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9、济宁市居民可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或团队旅游签注,赴台湾个人旅游签注或团队旅游签注;山东省内异地户籍居民只能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赴台湾团队旅游签注。

10、山东省户籍居民申请赴港澳逗留、探亲、商务等其它类型签注的,申请赴台湾旅游探亲、商务、应邀等其它类型签注的,还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1、根据公安部文件规定,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并能提供所需证明材料的,根据申请人要求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
出国(境)处理丧葬事宜的,需提供境外医疗机构、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死者亲属关系证明,或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照会、信函(原件或传真件)。
出国(境)紧急就医的,需提供境内三甲医院出具的需紧急就医的诊断证明或者境外医疗机构预约证明,陪同家属需提供能够说明陪同人员与就医人员亲属关系的材料。
出国(境)探望危重病人的,需提供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危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与患者亲属关系证明。
出国(境)就学且开学日期临近的,需提供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

3、省内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领的,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交验符合办理证件要求的申请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照片1张(已开办免填表申请服务的出入境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

3、核对提交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照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含首次签注)或再次签注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或签注的证明;

5、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含首次签注)或再次签注的,还须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含首次签注)或再次签注的证明;

6、申请探亲签注的,还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一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夫妻关系的每次均要提供结婚证原件);

7、申请商务签注的,须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对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

8、申请其他类签注的,还须交验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证明材料原件;9、申请逗留签注的,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

   (5)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10、在同一受理部门,持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港澳签注的,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11、对赴港澳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加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