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政部门对外宣布,该市将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从2016年8月开始,常州将成为全省第一个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的城市。
据了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据常州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溧阳、金坛、武进分别按城镇不低于120元/月?人、农村不低于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步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新北、天宁、钟楼按照12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其中低保内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200元/月?人。
据悉,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今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按照新的补贴标准计算,常州残疾人每月享受的补贴金额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以城区低保内重残人员为例,生活补贴按35%,护理补贴按200元/月,总补贴额434.5元/月,比原政策增加109.5元/月。根据文件精神,两项补贴前期的发放补差工作也在同期进行,预计到9月底之前,城区的补差金额将全面发放到位。
常州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两项补贴制度是针对残疾人的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进行专门的制度安排,并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进行了有效衔接,填补了残疾人福利制度的空白,有助于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