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由于计生办与孩子上户口是相关的,所以如果超生不交罚款的话,孩子是没有办法上户口的,但自去年以来,为解决黑户等问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户口已与计生政策脱钩,使得超生的婴儿也可以在未交罚款的情况上首先落户,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2017年超生的婴儿,可以不需要交罚款了呢?如果超生不交罚款,会有什么后果?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表示,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之前,广东已将政策外生育行为与《出生医学证明》脱钩,计生证明与入户脱钩,2015年曾多次专项整治各地与之相关的违规行为。
广东自2014年6月起,为解决好违反计生政策出生小孩“入户难”问题,正式推出惠民举措,不将是否持有计划生育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出生小孩户口登记手续时,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安部门仍应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兼职委员单位职责,在进行户籍登记时,将小孩父母的相关资料通报给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对其婚育情况进行查验、核实,并依法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拒不缴交将由法院强制执行
面对元旦前生二孩还要不要罚的问题,国家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上周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强调,已处罚的不能“翻烧饼”。杨文庄说,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因为国务院的社会抚养费办法是一个原则*的规定,具体征收的对象、征收的标准、征收的数额都是由地方政府和人大依法确定的,所以处理好这个衔接问题,要由地方依法进行处理。
省卫计委表示,孕期检查、接生、户籍登记等过程中,父母如是违法生育,相关资料会通报给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对其婚育情况进行查验、核实,并依法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对违法生育的对象,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
在查清违法生育事实后,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根据当地征缴基数和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书,被征收者向当地财政指定的专用账户交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纳入当地财政统筹使用。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按规定加征滞纳金;仍不缴交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