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该意见共包含33条具体政策措施,将对我省复员退伍军人在就业创业、住房问题、医疗保障等十个方面作出帮扶。
该意见是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有关规定,针对当前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而制定的,全省各地将于1月10日起开始实施。该意见共33条帮扶政策措施,涉及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生活困难、住房困难、医疗困难、土地确权和土地征收、子女接受各类教育、复员退伍军人优待政策完善、复员退伍军人优待政策宣传和督查十个方面。
该意见在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帮扶方面,提出复员退伍军人中存在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可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实现办理失业登记的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全部清零。同时,该意见还提出,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将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3个15万元”政策扶持。
在住房问题上,该意见对农村复退军人优抚对象住房困难问题,实行精准扶贫政策覆盖,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优先安排,力争在全部改造完毕,做到应改尽改;符合扶贫生态移民条件的,由县级水库和生态移民部门全部纳入搬迁计划并优先实施。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由县级扶贫部门通过“小康寨”建设项目给予倾斜扶持,优先进行农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其发展乡村旅游脱贫致富。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和企业参战人员家庭,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安排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持有民政部门低收入相关证明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享受过实物保障的,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即报即审即办,做到应保尽保。
在医疗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到医院就医享受“六个优先”,即凭证件实行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化验、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优先取药。在公共资源享有问题方面,该意见提出全省公益性公园和博物馆免费向复员退伍军人开放,复员退伍军人乘坐公交车免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