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居民办理护照材料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护照材料
现役军人办理护照材料
1、排队拍照(如果预先准备,就不用)
2、填写申请表
3、排队轮号
4、轮到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相片和拍照回执
5、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本
6、交费
7、拿回执(一定要记得拿回执,这是领取护照的凭证)
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35号
咨询电话:0971-8251758
投诉电话:0971-8251872
节假日值班电话:0971-82517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5号
咨询电话:0971-8176003
投诉电话:0971-818563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西宁各个出入境办证大厅详细地址一览
一、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二、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不含丢失补发)护照200元/本,丢失补发护照400元/本,加注20元/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