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消息传出,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最新印发了一个通知,关于支持入驻企业(机构)员工购房的实施办法,在成都市限购期间,购买直管区范围内的房子,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限售5年。除了成都,今年9月以来就超30城下调落户买房门槛!
从成都、海南、合肥等地的限购放松,不难看出,如今楼市降温,对于一二线城市来说,放松限购是对抗“降温”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
然而对于自贡这座五线城市来说,目前的形势来看也是低谷期。房产中有这样一个词“触底回升”,意思已经到价格的低谷期,那么在后期的时间里,必定会有所上升,目前的价格已经是自贡的触底价,按照房产中的形势,后期有很大的可能回升。
结合以上的情况,目前自贡楼市各大开发商摩拳擦掌,低谷期间的优惠价格,吸引了不少购房人群。
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最低首付款比例有调整
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审议通过,约定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执行标准如下:
1首套住房
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四川省其他地区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二套住房
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
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全省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3二套及以上住房
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全省其他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积极支持首套自住需求
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通知指出,对于房地产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的市州和区域,市州市场利率定价自律联席会议可配合市州政府房地产调控措施,向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提出调整当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建议。
同时,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首套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要结合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要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等的审核力度,严禁挪用消费贷购房、违规提供首付贷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据了解,在此之前,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这次将部分地区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了不低于50%。但对于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并出具首付款缴纳有效凭证,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