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买房不限购,但是限贷。2017年4月21日,清远市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清远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容如下:
1、限贷收紧,非清远居民按揭贷款,首付至少4成;
2、毛坯房单价8000元以上、精品或带装修房10000元以上或144平方米以上的按揭贷款,首付至少4成;
3、购房者个人或夫妻一方已拥有一套以上住房(不论已有住房是否有贷款余额)再申请按揭贷款的,新贷房屋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至少6成;新贷房屋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至少4成。
清远市银行业协会近日发布,5月1日起,非清远居民按揭贷款,首付至少四成。该协会向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印发《关于清远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落实房地产信贷调控。
《指导意见》提出,要合理确定差异化的首付政策,优先保障平价房需求。毛坯房单价8000元以上、精品或带装修房10000元以上或144平方米以上的按揭贷款,首付至少四成。
同时,合理确定差异化的首付政策,优先保障清远本地人合理购房需求。《指导意见》明确,非清远居民按揭贷款,首付至少四成。
“清远本地人”是指购房者个人或夫妻一方户口在清远,或在清远缴纳社保、个人所得税、公积金1年以上的人员。
《指导意见》指出,合理确定差异化的首付政策,优先保障首套房需求。购房者个人或夫妻一方已拥有一套以上住房(不论已有住房是否有贷款余额)再申请按揭贷款的,新贷房屋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至少六成;新贷房屋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至少四成。
《指导意见》还要求合理确定按揭贷款利率。“上述三项情况下,营销阶段对按揭贷款利率的承诺不应低于基准利率,受理后对个别贷款客户利率确要下浮的可通过行内签批。”贷款发放时间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原则上贷款发放时点不应早于不动产预告登记时间。
近一个月内,清远市区楼价暴涨了很多,有的楼盘涨了一两千。近日,清远有市民就楼价上涨现象通过“市长信箱”反映,希望清远市领导多关注民情,多关注楼盘价暴涨的问题合不合理并出台限购政策。
对此,相关部门做出了书面回应:
随着近期广州、东莞、佛山、中山等热点城市限购升级,“珠三角”城市市场需求溢出效应明显,清远市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以交通、产业、旅游等广清一体化战略一系列重要平台的布局完善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为基础支撑,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带动下,清远房价开始进入上升通道。由于2月商品房新增供应环比大幅下降92%,3月份市场出现暂时的供应量减少现象,加上清远市房价基数偏小,3、4月又是清远市房地产市场传统的销售旺季,多个因素导致房价出现上扬,但是相比其他热点城市的房价水平,清远市房价可选择空间仍然较大。下一步清远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