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最新限购政策及外地人怎么在汕头买房规定

更新时间:2023-07-23 00:30:39文/高考志愿库

汕头楼市政策

1.10,到2022年,汕头将新增18.8万套住房!布局“一市两城、多组联片”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消息,《汕头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下文简称《规划》)已经笫十四届5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规划》范围为汕头市域行政区范围,包括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总面积约2245平方公里。本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其中,近期建设为2018-2020年,中期建设为2021-2022年。

2018-2022年,汕头市新增新建商品住房18.8万套,棚改安置房(含货币安置)4700套,租赁住房2.3万套,人才住房(含货币补贴)6000套;

1.19汕头经适房、"三旧"改造保障性住房新政出台,重点是可出售!

汕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发两则公告,包括了《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旧”改造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细则》、《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府投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实施细则》共分6部分内容,适用于中心城区,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可参照执行。《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止。

《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止。《管理办法》所称市政府投资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称经适房)是指由市政府投资筹建和销售,产权人拥有有限产权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市金平区、龙湖区范围内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销售的经适房上市交易,适用《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提出,购买经适房满5年(从取得全额购房发票之日起计算)并取得经适房不动产权证的,产权人可以按上市交易或办理完全产权时基准房价的25%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纳相关价款后,进行上市交易或办理完全产权的不动产登记。

1.20汕头出台2020公租房新政策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标准

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金平区、龙湖区城镇户籍;

(二)家庭人数为1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00元(含本数,下同);家庭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400元;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1.28  全力做好各类楼盘展销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

为切实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全力做好各类楼盘展销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下文简称《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健全防控机制、落实消毒防护、做好自我防范、暂停人员聚集、加强联防联控、积极宣传引导、做好登记管理等举措。

市住建局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做好各类楼盘展销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进一步加强共有部位(含样板房)的卫生清洁,定期对封闭空间(如电梯)、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市住建局还要求,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生效期问,各房地产企业要注意经营方式,不得举办新开盘或在售楼盘大型促销等有可能引起群众聚集的活动。

2.15金平龙湖认购"三旧"改造保障性住房价格出炉,还有公租房申请标准

截止12月底,我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3849套,占省下达任务142.56%;发放租赁住房补贴2359户,占省下达任务126.83%。完成省下达我市目标任务。

2019年度“三旧”改造项目认购保障性住房房源价格标准:金平区为8649元/平方米,龙湖区为11288元/平方米。

2.18住房、人口都要查!汕头将开展人口普查!

汕头发布《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值得注意的是,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2.21防疫期间汕头受影响企业可暂缓缴存公积金!还贷、提取均有变动

汕头五条"疫"时举措也出炉,部分行业可缓缴2020年公积金,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及其配偶,在疫情防控期间延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认定后,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还全部欠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3.16汕头发出“招贤榜”,公招1340名博(硕)士,住房补贴12.6万

汕头市发布《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公告》和《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集中招聘首批34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10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重点引进理工农医科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3.20汕头规范建筑市场“黑名单”认定程序 健全建筑市场诚信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管理体系,3月20日,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引发我市《建筑市场“黑名单”认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和细化了我市建筑市场“黑名单”认定程序,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规定》还明确,对决定纳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进行管理的,应当向责任主体发出《纳入“黑名单”管理认定书》。

3.27汕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最新规划指引来了

为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规范自然资源局联合审查环节和内容,方便广大业主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手续,3月27日,依照相关规定,将《汕头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指引(征询意见稿)》(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示。

4.8汕头住房公积金业务短信通知功能上线!

为方便我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职工业务查询办理,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上线住房公积金业务短信通知功能,广大职工在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后可接收到相应短信通知。

住房公积金业务短信通知涉及业务项目包括:一、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个人提取、缴存基数调整、个人账户封存和个人账户销户等。二、公积金贷款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贷款应还贷提醒、正常还款、还款期限变更、还款账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提前还款、贷款结清和个人贷款逾期还款等。

4.30关于汕头住宅的政策有变!可起诉不续筹业主、开发商需分摊费用等

4月30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修订的《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征求意见稿)》《汕头经济特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5.3汕头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变动!业主或可加购库存车位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开设预售款专用账户,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并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房产交易机构具体承办预售款监管的相关工作。

5.7汕头出台办法加强预售款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汕头拟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前,应当在本市的商业银行开设预售款专用账户,且一个专用账户只能用于一个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项目分期建设的,可按期分别开设专用账户。专用帐户名称应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加‘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资金’”。专用账户不得捆绑设定任何自动划账功能。

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可以与商品房所在地承担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职能的部门(下称监管部门)、开户银行三方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未履行相应监管职责的,除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外,监管部门三年内不得与其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6.3 汕头拟“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认定“一户一宅”

为规范和顺利开展汕头市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本登记细则所称“未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包含二种情形:

一是未办理任何不动产权利信息登记的(以下简称“无证”),

二是仅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以下简称“单证”)。

6.11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支持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意见》从八个方面24条政策向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提供发展支持,包括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区域人才发展高地、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强化土地管理与用地保障、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组织领导等措施。

汕头买房限购政策,外地人在汕头买房限购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