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监管九江中心城区住房限购事宜,今天(1月10日),九江房管局发布了新的限购政策,并在2020年1月15日起正式执行!
新政策重点如下:
1、本市户籍购房人家庭成员在限购区仅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含住宅性质公寓,下同)可以购买一套;
2、非本市户籍购房人家庭成员限购区无住房可以购买一套;
3、在限购区买房时,需填写“承诺书”,报备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限购区内住房情况等。
具体通知详情请看:
在存量住房交易流程中,购房人要详细阅读了解《通知》、《通告1》、《通告2》文件和流程后,签署购房《承诺书》,到不动产交易办税登记综合窗口办理交易时提交《承诺书》及购房者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等资料,由相关职能部门合审查《承诺书》中承诺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含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情况),符合购房条件的,才能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进行交易。不符合购房条件,签署虚假《承诺书》的购房者,相关职能部门将拒绝为其办理合同网签和不动产登记。
通告规定,凡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购房者隐瞒限购政策及流程,诱导购房者签订虚假《承诺书》的,将报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况列入不诚信名单,网站进行通报,严重者停止网签权限。
据了解
近几年来,我市一直在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这次发布的通告只是对事中的监管加强。在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流程中,开发企业营销中心须公示《通知》、《通告1》、《通告2》等限购文件,售楼工作人员详细向购房者讲解限购政策。购房人在要如实签订购房《承诺书》。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将购房人《承诺书》及购房人家庭成员(不含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资料送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商品房合同备案窗口,由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查《承诺书》中承诺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含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情况),符合购房条件的,才能给予合同网签备案。
在存量住房交易流程中,购房人要详细阅读了解《通知》、《通告1》、《通告2》文件和流程后,签署购房《承诺书》,到不动产交易办税登记综合窗口办理交易时提交《承诺书》及购房者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等资料,由相关职能部门合审查《承诺书》中承诺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含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情况),符合购房条件的,才能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进行交易。不符合购房条件,签署虚假《承诺书》的购房者,相关职能部门将拒绝为其办理合同网签和不动产登记。
通告规定,凡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购房者隐瞒限购政策及流程,诱导购房者签订虚假《承诺书》的,将报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况列入不诚信名单,网站进行通报,严重者停止网签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