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消息:现将《利通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17日(5个工作日、周末、节假日除外),在公示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欢迎市、区广大群众以信函、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共建。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将认真吸纳社会各界人士的好建议,结合实际认真进行修改完善。改造工程将于2020年4月下旬陆续开始施工,预计今年10月底竣工。施工期间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联系单位: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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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王怀德,联系电话:0953?2121701
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0年4月13日
利通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宁建(城)发〔2019〕42号)和区委、政府工作部署,现结合实际,制定利通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一、改造小区
按照自治区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要求和规定,今年计划实施改造35个老旧小区,涉及胜利镇、金星镇、金积镇,分别为:朝阳小区44、45#楼,五星家园,复兴小区,汉渠家属楼,交警支队家属楼,上桥小区,市医院家属楼,粮食局家属院,燃料小区,鞋厂家属楼,国强老包楼,老毛楼,镇政府综合楼,吴塑小区1#、2#楼,东政府家属楼,自来水小区,吴塑小区4#、5#、6#楼,秦汉渠管理处家属院,粮食局家属楼,工行文明小区,长途电信传输局家属楼,汽车站家属楼,西苑小区,西苑A团,大地小区,文化局家属楼,供销社楼,利北楼,税务新楼,金星花园1区和2区,裕西小区,供热公司楼,裕西街面8#、10#楼和环卫楼。暂时没有列入改造计划的其他老旧小区,将分年度分批次逐步实施改造。
二、改造内容
(一)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消防、安防、路灯、绿化、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铺装硬化、文体设施、无障碍设施等项目。
(二)建筑物本体。屋面防水、楼道修缮、楼道照明、单元门窗、立面整治、外墙保温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加装电梯。
(三)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小区配套完善幼教、康养、老年活动中心、物业用房、共享图书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社区治理体系。引导老旧小区所在社区加强党组织建设,发展“红色物管”,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三、资金计划
资金来源如下:
(一)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楼体、楼体外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资金主要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
(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区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的老旧小区改造地方配套资金。
(三)管线单位出资。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各管线单位根据职能承担管线改造资金。
(四)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居民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来源可包括居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捐资等费用,依法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或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五)原产权单位出资。鼓励原产权单位(含行政企事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工作。
(六)社会化力量投资。建立商业运作模式,鼓励专业机构、社会资本投资改造老旧小区,建成后的医疗卫生、养老、幼教等由其管理运营。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9年10月底前)。全面摸清底子,区发改、住建部门联合乡镇、社区对老旧小区进行认真、详细、全面的摸底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小区的数量、面积、户数、建成年代、需改造内容等。乡镇、社区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老旧小区开展广泛宣传及征求居民改造意愿。
(二)确定小区阶段(2019年12底前)。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发改、住建部门联合乡镇、社区,重点根据小区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征求教育、民政、公安、自然资源、管线单位等单位意见,结合小区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初步改造方案,报区政府研究,区分轻重缓急,统筹申报改造计划。
(三)准备工作阶段(2020年3月底前)。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改局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的投资意向,制定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方案和项目申报文本,组织申报争取项目补助资金。通过相关新闻媒体、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进行公开公示。落实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四)全面改造阶段(2020年4月至10月底)。按照4月份启动,10月底前竣工的目标,乡镇、社区和广大群众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先行启动治理私搭乱建、清理绿地和楼间杂物等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对屋面防水、外檐整修等受雨季影响较大的项目,要早安排、早施工,争取8月底前基本完工。
(五)竣工验收阶段(2020年10月底前)。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胜利镇、金星镇、金积镇联合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小区,同步移交属地乡镇纳入社区管理。
(六)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1月底后)。乡镇、社区指导成立、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要加强宣传指导,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并形成长期机制。加强小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文明创建等活动,增强居民的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