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买房限购政策,厦门外地人买房限购政策细则

更新时间:2023-07-18 18:27:02文/高考志愿库

厦门国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

调控管理的通知

厦国土房〔2017〕1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

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厦门限购政策一览表

在严格执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

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各商业银行严格贷款审查审批。通过不动产交易信息共享,商业银行严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价格为基数发放贷款,防止虚增房价套取银行贷款。严格审查首付款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坚决杜绝“首付贷”。严格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

公证机构不受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办理委托权限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内容的公证;涉及转委托的,只能转委托一次。

持未取得房产证即办理委托,以及超过1次以上转委托的公证委托书,申办房产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受理。

业主、房地产经纪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时,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违规“炒房”、制造或散布虚假消息、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违反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对涉案从业人员记入“黑名单”;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由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业内声音

全方位封杀炒房行为 厦楼市或将迅速降温

“本次调控政策,可以说是厦门楼市史上最严的调控措施了。”蓝火置业副总经理钟国发说,《通知》从全方位封杀了炒房行为,假离婚购房、转赠,都行不通了,而且,新购住房未满两年不得交易这一条,也会令炒房者的资金不堪重负,可以预见的是,厦门楼市很有可能迅速降温,一旦二手房受到影响,一手房也不大乐观。

从购房认定时间和《通知》发布的时间来看,房地产经纪人协会会长、高鹏房产总经理傅强认为,“《通知》发布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下班了,没有给购房者一点缓冲的时间,这也是很致命的一击。”如果购房者不符合限购条件,可能就要走违约程序了。

业内人士告诉导报记者,以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时间来算,如果房子有按揭贷款未还,购房者要经历“付定金-等房子解压-递送过户合同”这个过程,至少需要10-15个工作日。

傅强表示,此次厦门楼市新政的出台,有利于缓解市民的购房恐慌情绪,打击炒房行为,市场或将在短时间迅速恢复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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