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购政策重大调整,5种新情况被限
对于外地人才,没有3年内累计2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的。
1、中级职称开不到购房证明了,只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可以;
2、外地人才需40岁以下。40岁以上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历的外地人,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3、赠与也要开购房证明,否则无法过户。因赠与获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4、司法拍卖取得不动产,需要购房证明。司法判决和司法调解取得不动产的,不限购;
5、因征收采取货币化安置而再次购房的,新买住房不能超出被征收房屋的套数或面积,超出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外地人南京买房的具体条件:
1、三年内累计缴满2年社保或个税的,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可以买1套;
2、社保或个税年限不够的,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可以买1套:
1)40周岁以下;
2)硕士及以上学学历(必须有学位证),或者高级职称(正高或副高);
3)开证明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南京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购房证明的有效期认定
1、新开购房证明有效期调整为180天,前期已经开具的仍为90天;
2、新房已经认购、二手房已网签的,购房证明即使过期也有效。
3、如果购房证明遗失,虽然在有效期但未购房的,必须符合最新限购政策才能开购房证明。
三、购房证明开具时间
1、本地人可以在网上自行开购房证明了,也可去窗口开;
2、外地人满2年社保的只能在窗口开购房证明,只有工作日可以开,周六开不了。
3、周六能办购房证明的只有3个地方:
周一到周六:中山路171号、华侨路35号、华侨路52号
周一到周五:大光路49号、龙蟠路9号、江宁市民中心
4、单身必须本人来办理,或者提交经公证的明确有效期的本人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
5、夫妻双方可委托办理,需提供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原件和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控房地产市场工作部署,坚持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市政府办公厅于5月13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5月14日起正式执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