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本市居民: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书
台湾居民:台湾居民身份证、台胞证、结婚证
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结婚证
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结婚证
华 侨:有效护照、结婚证
外 国 人:有效护照、结婚证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资料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协议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办理地点
二道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336号
东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通化市东昌区龙泉路259号
通化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工本费9元(如需拍照另收费用)
办理时限
视情况而定,一般可现场领取,最长不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