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最新消息2015-2016江苏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全面启动》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及统一登记将全面启动信息,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昨日正式实施。昨天上午9时许,徐州市民邢卫锋从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手中,领到了编号为NO.D32000000001的不动产权“1号证书”。这也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实在在落地了,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当天上午,姜大明还与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一起,为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揭牌??该局也是全国第一个组建的市级不动产登记局。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马志亚张遥通讯员张泽宇
新政正式落地
徐州市民领到不动产登记“1号证”
备受关注的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昨天上午9时许顺利颁出。在徐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大厅里,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将红色的“1号证书”,交到了徐州市民邢卫锋夫妇手里。
拿到证书后,邢卫锋夫妇非常高兴。邢先生是徐州一家企业的管理人员,今年春节前,他向徐州国土部门提出了不动产登记申请。邢先生告诉记者,他提出申请的住房为改善型住房,位于徐州东区。
据了解,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信息基本与原来的房产证登记信息相似。昨天徐州颁发的这本“1号证”登记的房产建筑面积大约130平方米,可能登记在夫妇二人名下,属共有产权。新证中除了可以标明共同所有人,还可以根据权利人申请,标注共同所有人各自所占比重,如不标示则产权均分。另外根据“1号证书”的办证周期推测,所登记的不动产应该同时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登记。
昨天在发证现场,邢卫锋夫妇表示想保护这份财产隐私,所以上述信息并未得到二人证实。
办证有何变化
产权登记只需18元,一般一天就办结
邢卫锋表示,以往购房办理两证时,要跑多个部门,并准备多份材料,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只需要一份材料,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结。他这个证书的办证时间,除了中间的春节假期,不到10个工作日就拿到了证书。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钢介绍,与以往的两证申领工作相比,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申领程序更加简便,以前权利人需要跑房产、国土两个部门,准备两套相应的材料,现在只要来一个窗口办理即可。收费标准也大大降低,新证办理收费只取之前两局办理的最小项,只减不增。比如个人购买住宅登记收费,房管局收取80元,国土局收18元,合并后只收取18元。住房抵押贷款登记,以往房管局收取80元,国土局收取1000元,现在只收80元。
同时,还对整个流程全节点进行效能监管,到时必须办结。“一般的商品房登记只需要一天时间,住房抵押登记从原来的10天压缩到5天时间,效率大大提高。”
为什么是徐州
徐州在全国第一个组建不动产登记局
据了解,江苏省和徐州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一直就走在全国前列。徐州市和所辖睢宁县还是国土资源部全国第一批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点。今年元旦前,江苏13个省辖市不动产登记职责已全都整合到了各市国土资源部门,而徐州市也在全国第一个组建了副处级的市不动产登记局。昨天,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和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一起,为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揭牌。
徐州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徐州将完成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构建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徐州市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借助“智慧徐州”时空信息云平台,建立并启用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登记信息与相关部门的互联共享。
目前,徐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共有4个办公地点,包括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徐州市房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徐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房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其实,国土资源部昨发了两本“1号证”
其实,昨天国土资源部玩了个“一炮双响”,在姜大明部长向邢卫锋夫妇颁发“1号证书”的同时,四川泸州市民申庆当天也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手中领到了编号为NO.D51000000001的另一份不动产登记“1号证书”。
按照证书编号规则,所谓“1号证书”最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号证书”。综合
国土资源部:
不会强制要求权利人换证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换证时间要求、小产权房办证、开征房产税等一系列问题,引发了市民的关注。昨日,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进行了详细解答。
王广华表示,新证启用后,以前的簿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即只有在发生了交易、变更之后,在权利人自愿申请下更换新的证书,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
“目前,还有很多地方因为机构职责没有整合到位,还需要原来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原来的有关制度继续颁发旧版的证书,即权利人日常的不动产登记诉求必须得到满足。今年年底之前,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完全到位之前,各个部门还会按照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的要求,搞好工作的衔接,不管是原来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还是今年年底之前发出的权属证书都继续有效,效力、价值都是同等”。
对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事宜,王广华表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相关规定,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关国家机关也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针对城乡社会普遍关注的小产权房问题,王广华表示,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所以小产权房不能予以登记。
至于房地产税的问题,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收法定的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
权威解答
省国土厅:年底前全面启动登记
昨日徐州开出全国第一张不动产统一登记证,意味着这项宏大的国民物权法落实工作已经展开。不少人关心这项重要登记工作今后在自己城市的推进情况。昨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今年年底前江苏省所有城市都将落地不动产登记局,启动统一登记工作。
1
问:徐州已落地,其他城市呢?
答:工作繁巨,但年底前将全部落地
江苏省国土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国臣昨天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其实这项工作一直在逐步推进,只是各个地方需要协调的工作量庞大,南京等城市需要协调整合的部门机构尤其多,因此速度不一。不过,王国臣也给了记者一个“时间表”:到今年年底前,除了已启动的徐州,包括南京在内的江苏所有城市都将成立市级不动产登记局,启动统一登记工作。
王国臣进一步解释说,其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点在“统一”,主要工作是统一整合原本散落在房管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等不同部门,对房产、农地、林地、滩涂等不同性质不动产登记的职能,最终归结到“一个部门”、“一张证”。因此这其中设计的整合工作繁巨,需要一定时间来解决。
2
问:对老百姓最大好处是什么?
答:领证方便,产权明细,交易安全
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发证,这个新登记形式对老百姓的生活产生的影响众说纷纭。王国臣表示,在他看来,最大的影响就是方便老百姓办证,并保证交易安全。“老百姓以后再办房产证,只需要跑一个地方,去一次就行。而各类不同性质的产权明晰登记,统一到一个系统,交易环节的安全性也会得到提高。”
对于其他方面的影响,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认为都属于衍生性影响。
实际上,统一登记对多套房拥有者会产生挤出效应,如去年4-5月间,南京抛售房源占总成交比例最高达到17.5%,同一客户挂牌两套房以上的业主达1200多人。“由于对政策的提前消化,目前统一登记对二手房市场的影响已经很小了。”南京我爱我家市场部经理胡涓娟说。
3
问:不交易不换证,能查到吗?
答:不换证也录入系统,全面运行后可查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进计划大致为,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这是否意味着2017年前所有的房产证都要完成更换才能录入系统呢?
王国臣表示,此次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一项重要的实行规则,即旧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并不需要更换,只有在不动产二次交易时才会自动更换新证。但是,旧有的房产证在系统完成有效运行后,一样会出现在查询系统内,只是实物证件仍是旧版而已。
有业内人士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重在“统一”,其实现有房产信息江苏各市早就完成网络信息录入了,搭乘这趟统一登记的“便车”,此前一直热议的各地信息联网也将顺理成章地完成。
不动产登记体系将成型
房地产税改革,主要是为了筹集地方财政收入,还是为了房地产调控或调节收入,思路不同,方案差别也会很大。尽管已经经过12年的讨论和不同形式的试点,房地产税改革究竟怎么改仍然众说纷纭。如果为了筹集收入,可能要求普遍征收。有研究者测算表明,房地产税有望成为地方重要的收入来源。
11月9日,北京全市16个区县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始下发新的产权证书。
在此之前,广州、青岛、徐州、南宁、义乌等30多个城市已经实现了统一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的部署,今年年底全部市县要完成职责机构整合。
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展开,总是被市场与房地产税联系起来。从2003年开始研究物业税,经过六年时间多地“空转”试点,按评估值征税的技术相对成型;再加上不动产登记带来的基础数据信息,房地产税开征的条件日趋成熟。
现在已无需猜测下一个房地产税试点城市花落谁家,因为房地产税将先立法,再在国内推行。作为税改牵头主要部门的财政部,表示会配合全国人大立法。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通过之后撰文阐释了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路: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加强调研,立法先行,适时推进。
不同于之前的物业税和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按照楼继伟阐释的改革路径,房地产税改革要对房地产现有各环节税种进行调整,除了税收,收费项目也要纳入进来。兼并哪些税种,取消哪些税种,调整哪些税种,现在还有争议。
乐观者指出,财税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一环,房地产税应能在“十三五”期间落地。不过,受立法程序所限,该法最快通过也要到2017年。
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2018年成形
不动产统一登记,能在一定程度上打压房地产市场过盛的投机情绪;所以曾经有地产大佬调侃,不动产统一登记喊了很多年,一直没有实际动作。
现在,这项工作正在切实展开。
地方职责机构整合正在推进,根据10月中旬召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四次部际联席会议透露的信息,目前已有198个市(州)完成职责整合,1193个县(区)完成职责机构整合,分别占全国市县总数的60%、42%。
将原本散落在国土、住建、林业、农业、海洋部门等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并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涉及到人事、编制、机构等调整,并不容易。
按计划,全部市县职责机构整合的工作应在今年年底完成。为此,四季度国土部展开专项督查,要求准确把握地方职责机构整并具体情况,以职责明确、机构健全、上下衔接为标准,设立台账,强力推进;对年底不能如期完成的地方,将提出问责的意见和建议。
职能的整并只是开始,关键是数据信息共享和服务的改善。未来,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应当实时互通共享,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表示,实施统一登记可以厘清当事人的不动产权利界限,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避免权限不清导致的纠纷;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又可以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各地负责推进本地区不动产登记的数据整合、接入信息平台的相关准备工作。如河北提出,底前,全面完成制度建设、数据整合和各类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的融合对接;2017年底前,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将实现共享并可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在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有望在2018年前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房地产基础数据库:“变更”中缓慢生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江苏一基层地税局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房地产税开征首先面临的难点就是房地产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房地产信息掌握在住建部门手中,税务部门征税需要他们的数据支撑。
现实是,住建部门掌握的信息也并不健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曲卫东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房地产行业市场化之前,土地多是免费划拨,由企事业单位自筹自建,住房多在系统内流通,没有在公开市场上交易。如北京有大量的央产、军产、事业单位房产,这些房产信息掌握在系统内部,并未到政府管理部门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助于生成一个完整的基础数据库。不过,数据生成需要时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指出,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各地开始推行统一登记的也多适用“不变不换”的原则,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才重新办理新的产权证,原有的产权证一样有效。因此,完备的数据信息需要在“变更”中缓慢生成。
曲卫东表示,房地产税开征,要清楚地知道某块土地上有多少房屋信息,用途是什么,需要将原本独立的土地和房屋信息整合起来。另外,未来房地产税若以家庭作为征税单元,还需要有家庭、户籍、人口等信息支撑。
《税收征管法》的修订试图解决涉税信息共享这一体制问题。目前《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正在走法律程序,此前已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过一次意见。
试点12年:从抑制投资到开拓税源
房地产税讨论了12年,一路演变,改革方案和侧重点有所不同。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物业税的设想,“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随后,包括北京、深圳等在内共计十个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试点。当时改革思路是物业税为财产税,为完善我国税制,参照国际惯例按评估值征收。房地产评估价跟“房”和“地”都密切相关,两者难以切割,所以物业税是将现有持有环节税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者合并而来。
一位曾经参与北京物业税空转试点的地税局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税务系统对房产税改革的思路是很明确的,一是将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新的“房产税”,按评估值征税,二是扩大征税范围,覆盖个人自住房。
在房价高企的2009年和2010年,一提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每每都有物业税或房产税的身影,调控房价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
2011年初,经国务院同意,上海、重庆两地推行针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
上海试点方案主要针对新购住房,新购住房超过划定免税面积的部分需纳税。重庆试点方案调节意图更明显,主要针对高档住宅和独栋别墅征税。两地都区别对待了本地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征税门槛更低。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温来成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上海、重庆两地试点房产税主要是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角度出发,税收筹集作用放在比较次要的位置。
4年过去了,沪渝两地房价仍在上涨。因此,有人认为两地试点显示房产税对房价调控作用不明显。也有研究认为,开征房产税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两地房价过快增长;但房价调控是综合多项因素的结果,如同期上海还有“限购令”。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明确了“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终结了各方对房产税扩大试点的猜想,房地产税改革要立法先行。
6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获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随后10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求是》撰文指出,房地产税改革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作为地方财政稳定收入来源之一,房地产税颇受重视。这有诸多原因,如不动产是地方政府天然优良的税基来源,“营改增”之后地方缺乏主体税种,卖地收入难以维系,需要有更长期稳定的税收收入等。
房地产税构成:
合并“两税”还是“五税一费”
房地产整个产业链条税负构成不合理,一直为外界诟病。开发、建设、交易环节税负较重,保有环节税负较轻,需要适时调整也是业内共识。
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环节涉及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保有环节仅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早前说的房地产税改革,多指“两税合并,评估征收”。现在财政部部长提到要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可能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还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面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一项费用),这“五税一费”统筹考虑。
张斌认为,现行房地产行业税费多集中在建设、交易环节,调整后,住房持有环节税收增加,建设、交易环节税费相应下降,房价有可能有所调节。
之所以是“五税一费”,因为房地产行业独有的税种,除了保有环节两税之外,还有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收费项目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较大较显著的收费项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房地产税”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方向并非单一针对住房保有环节收税,而是把整个房地产行业链条的税费简并,其最终的大方向可能是结构性减税,老百姓的税负有可能是降低的。
温来成表示,房地产税的改革,涉及到既有税种的合并或取消,合并哪些,取消哪些,还有争论。有人认为是合并“两税”,有人认为应该涉及到更多税种,比如同时取消政策效果一直不大好的土地增值税等。
争议待解:改革路径未达成共识
房地产税改革,主要是为了筹集地方财政收入,还是为了房地产调控或调节收入,思路不同,方案差别也会很大。尽管已经经过12年的讨论和不同形式的试点,房地产税改革究竟怎么改仍然众说纷纭。
如果为了筹集收入,可能要求普遍征收。有研究者测算表明,房地产税有望成为地方重要的收入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2012年曾做过测算。对作为生活资料的首套房免税,根据2010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假设免税房屋占一半),2010年全国商品房销售平均价格为5029元/平方米,按照50%的价格评估率(即以评估价的一半作为税基),参考国际普遍税率1%来测算(实际税率为0.5*1%=0.5%),当年应征房产税额为6300亿元,占GDP比重为1.5%,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重为15%。
如果区别对待普通住宅和高档公寓、豪宅,后者按照3%的税率和70%的评估率(实际税率为0.7*3%=2.1%)来计算,当年房产税收入为6571亿元,占GDP比重为1.7%,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例为16.2%。
无论是15%还是16.2%,房产税在地方税收收入中占比都显著提升。安体富指出,房产税持续、均衡、稳定的收入,可以缓解基层政府的财政困难。
如果为了调控房价或调节收入,税收筹集作用将明显减弱。如只对新增住房、不大涉及存量房的上海方案,以交易价格为税基,实际税率为0.6%,2011年筹集房产税约为6800万元,占本级财政收入的0.02%。重庆试点方案,只针对高档住宅的方案,实际税率为0.5%-1.2%,2011年征得税款约1个亿,占本级财政收入的0.03%。
如果是统筹考虑整个链条的税收,通过房地产税的改革,未来地方财政增收空间有多大,还值得考量。因为房地产行业贡献的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很高。如四川统计局分析显示,房地产投资已经成为四川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2010年至2012年,房地产业与建筑业两项税收占全省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3.2%、43.5%和42%。
张斌表示,据他测算全国各省(区、市)仅房地产行业本身的税收,对地方税收的平均贡献水平大概在35%。房地产行业税收占比已经比较高,通过增加持有环节税负,使得行业税负进一步增加的空间不大。
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的关系也是绕不开的话题。温来成表示,房价中很大比例是土地出让成本,这块收入已经归政府所有;保有环节开征房产税,针对包括土地出让收入的房价进一步征税,存在重复征税的嫌疑。
此外,上述江苏地税局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面对个人保有环节直接征税,必须慎之又慎。现实中针对个体户的征税就比较困难。企业欠税的话,可以通过银行账户进行扣缴;但对个人家庭征税,像房地产税的住房涉及到人基本生存问题,难以采取强制征税措施。
最重要的是,房地产税立法需经法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提交人大常委会反复审议,过程中各方意见冲突也少不了。多位业内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针对个人或家庭的直接税立法,一定要让程序足够公开透明,让各方观点充分表达,努力寻求各方共识,要审慎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