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相关案例】
例子
我表哥年龄45岁因工伤事故死亡,经与单位协商,单位一次性支付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生产事故死亡赔偿金共计30万元,表哥的父亲74岁已无劳动能力,表嫂43岁没有工作但身体健康,侄子21岁正上大学一年级,赔偿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因表嫂和侄子不符合规定没有抚恤金,一次性给我叔抚恤金5万元。我表嫂想只给我叔1万元,其余的要归她自己和侄子所有。我觉得表嫂的做法很过分,但对法律的规定了解的不多,不知道这30万元到底该怎样分配?有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请大家帮忙,有律师提供帮助更好。
关于问题的补充:
1、我表哥结婚后就和我叔分家了,房子是我叔盖的,后来他们卖了房子,又在另一个村买了房子,我叔不和他们在一个屋里生活,不在一个锅里吃饭。
2、我婶已去世,叔还有两个成年出嫁的女儿,还有一个成家的小儿子。
3、我叔还有一个9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
回答
30万元的赔偿金中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应由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配偶享受,是给特定人的,因此归你叔个人所有.丧葬费根据实际支出进行给付。
剩余的费用按照你表哥的个人遗产进行分配,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分配。配偶即你表嫂,父母即你叔,子女即你侄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进行均分。
因此你表叔除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5万元外,还可以享受剩余费用的三分之一。
你表哥的配偶、父母、子女是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由他们进行继承遗产。不论你表叔是否与你表哥生活在一起,都有权获得遗产份额。至于你表叔还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这都是你表哥的兄弟姐妹,你叔的母亲是你表哥祖母,但是他们只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当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你表哥的兄弟姐妹和祖母都无法享受你表哥遗产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