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迁移
1.盘锦居民或职工家属城镇户口迁移
2.盘锦居民或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户口迁移
3.盘锦“农转非”
4.盘锦成建制单位搬迁户口迁移
5.盘锦征用土地户口迁移
学生户口迁移
1.盘锦大学新生户口迁入
2.盘锦大学转学学生户口迁移
3.盘锦学生毕业、退学户口迁出
4.盘锦学校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
居民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家属办理的需要提供双方的)
5.夫妻投靠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加材料:
盘锦居民或职工家属城镇户口迁移材料
盘锦居民家属申报“农转非”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盘锦“农转非”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盘锦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盘锦征用土地落户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学生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1.新生入学通知书
2.毕业生办理需提供毕业生派遣证
3.退学、转学的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或教育厅的转学证明
4.集体户口转家庭户
(1)集体户口簿
(2)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住房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或单位分房证明)
(3)提供迁入落户的详细地址
1.申请人向户口转入地提出申请并递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
3.返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