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铁岭居住证办理条件
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1.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应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2.工作人员应查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3.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审验证明材料,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审验不通过的,应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一次性告知办证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办理费用: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9:00-17:0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