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在暂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办居住证。
1、填写《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居住地派出所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