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的
4、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无精神上疾病的
7、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的
8、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1、双方有效户口簿(含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双方有效身份证(含复印件)
2、二本结婚证(含复印件)
3、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房产归属、财产分配、债务债权处理等约定事项)
4、二寸彩色近期免冠单人照各二张
5、军人还需提交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如结婚证遗失还需提交档案证明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宁波市奉化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宁波市奉化市西苑路285号
电话:0574-88501008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宁波市宁海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86号
电话:0574-65258000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办理时间:证件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