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1、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本人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43-3513636
地址:滨城区渤海五路
沾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43-7321670
地址:沾化区银河四路269号
惠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43-5321523
地址:惠民县西门大街
阳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43-8262069
地址:阳信县信城街道赵家胡同村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视情况而定,一般可现场领取,最长不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