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离婚手续及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23-07-14 12:09:27文/高考志愿库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

5、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本人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镇江市润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三茅宫社区服务中心

电话:85625384

镇江市丹徒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丹徒新区民政局内

电话:88992397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镇江新区大港港中路8号

电话:86123206

办理时限及费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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