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广西再婚夫妻生育政策条例全文(二胎及产假规定)

更新时间:2023-07-08 15:39:41文/高考志愿库

广西再婚夫妻生育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二届第4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子女。”

二、将第十四条修改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广西生育津贴怎么领,广西生育津贴怎么算的多少钱

广西二胎产假和生育保险政策最新消息

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

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1月1日,广西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广西生育保险政策最新消息

广西补充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政策最新消息

广西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关于二胎全文(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