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从公安部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在此之前,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根据去年11月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宜昌系湖北首个试点城市今年4月13日,宜昌市正式启动市内、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宜昌由此成为湖北首个试点城市。异地受理对象有哪些?宜昌内的县市和夷陵区的居民离开户籍地到宜昌市主城区,或者宜昌主城区居民离开户籍地到县市和夷陵区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省内其他市州、县市居民离开户籍地到宜昌市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目前只受理恩施、孝感、仙桃等地异地证件,其他市州和县市受理时间另行通知);待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程序测试上线后,市公安局另行通知(并启动全国挂失申报、丢失招领服务业务)。收费标准是多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