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秋节放假如何安排呢?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吧,希望大家喜欢。
2016国务院中秋节放假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12月10日
中秋节放假通知范文:
各院、部、处、室、所:
中秋节即将来临,现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省办公厅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中秋节假期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17日,共3天。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避免到疫区或人群密集场所,尽可能不离校离济,凡离校离济外出旅游、回家的学生必须向所在院(部)请销假,并如实报告所达地点和返回时间,返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登记和体温检测。注意途中人身及财产安全,并按期返校。
(二)节假日期间,坚持上班的部门,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定人定岗,切实做好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疫和保密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值班安排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党办、院办,值班电话:XXXXXXX,值班地点:办公楼206房间,其它时间值班电话:XXXXXXXX。请各单位于9月5日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报学校总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