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23-07-06 15:23:44文/高考志愿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现就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5月11日?17日,各街镇、各部门根据职责和行业特点,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做好气象水文灾害、地质地震灾害、生物灾害和生态环境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措施的普及和宣传。

(二)5月12日举行集中宣传活动。12日上午9:00至下午4:00,由区民政局、住建局、安监局、交通局、教育局、卫计局、药监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气象局、国土分局、临渭交警大队参与,在中心广场东侧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点由南向北、依次为区民政局、住建局、安监局、交通局、教育局、卫计局、药监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气象局、国土分局、临渭交警大队。各宣传点要摆放宣传桌椅、有宣传横幅、展板、宣传资料等。上午8:30前布置到位,至当日下午4:00结束,区应急办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宣传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于5月15日12:00前,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应急办。

二、工作要求和任务

各街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细化方案,突出主题,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科学防灾减灾意识。一是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工信局、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配合,深入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宣传各类安全生产知识;二是由临渭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交通安全意识;三是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气象局、水务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配合,广泛宣传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四是由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活动周期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或一次应急避险演练。区水务局、住建局、药监局、卫计局、林业局、畜牧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对防汛抗旱、防震避险、食品药品安全、森林防火、动物疫病防治、地质灾害防范避险、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防范知识和急救常识进行宣传。

三、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街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主动减灾、综合减灾和灾害风险管理理念,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查找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防灾减灾的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地质灾害、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建筑工地、锅容管特、水利防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学校、车站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和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联动机制,提高全社会抗风险能力。

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区住建、教育、卫计、水务、地震、临渭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要在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要环节,深入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社区(村镇)、商场、公众娱乐场所指导好防灾演练活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突发事件事故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强化综合防御防范措施,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区应急办要对各街镇、各部门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街镇、各部门在宣传周活动中要及时向区应急办上报宣传信息,活动结束后,要总结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成效,5月20日前书面报区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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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人民政府办公室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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