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是指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出现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为解决农村教育问题,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大量招收乡村教师。截止2018年底,全国共有乡村教师290多万人,其中中小学近250万人,幼儿园42万多人,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58.3%。那么2020年江苏对于乡村教师有哪些新政策规定呢?本文整理了关于江苏乡村教师的一些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江苏近日出台了《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明确提出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取消乡村老师评高级职称本科5年后才能申请的要求。
据了解,此次《实施办法》的实施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的教师,包括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根据这一口径统计,江苏省乡村教师总共约有26万人,占全省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72万教师总数的36%。
记者了解到,江苏将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制定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聘办法,打通乡村教师专业发展通道。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同等考量;对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乡村教师,取消本科后5年方可申报的要求。我省将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
江苏省还将从省级层面统筹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目前省教育厅、发改委、人社厅等部门已专门下发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放在提前批次招生录取。江苏省教育厅巡视员杨湘宁表示,从今年起江苏开始招收首批定向培养的本科乡村教师。下周起,各地将上报教师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省教育厅根据需求确定招收的院校及招生计划。记者了解到,高招中定向培养本科乡村教师录取线不低于本二线,放在提前批次投档。定向师范毕业生毕业后回原籍地教书,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不少于5年。
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努力让教师成为全社会尊重的职业。加大师范教育投入,建立与师范生培养成本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优先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财政教育经费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各地要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财力较强的地区要加快进度。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并实行同工同酬。根据幼儿园规模,创新方式方法,合理配备保教保育人员,按照岗位确定工资标准,逐步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各地要按照不低于当地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校内教师培训经费。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的补贴发放标准。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及水网密集地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要因地制宜配建或集中建设教师周转宿舍,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保障水平。支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师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