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及个人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3-07-08 08:24:04文/高考志愿库

我省启动实施“三十四证合一”改革

办理登记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整合事项涉及哪些部门

是否需要换领新照

政前方为你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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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十四证合一”改革

即在企业“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遵循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意见,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归集、一档管理”的模式,新增粮油仓储备案、公章刻制备案、分公司《营业执照》备案等16项涉企证照事项与营业执照整合,改为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十四证合一”营业执照,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被整合证照事项不再办理。

办理“三十四证合一”登记

只需提交一份材料

据介绍,申请人办理“三十四证合一”登记,只需向工商部门登记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相同的申请材料各部门不再重复收件、审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在各部门间的内部流转,实现申请资料从“反复提交”向“一次提交、部门流转、一档管理”转变,以“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把“群众来回跑”改为“部门协同办”,有效解决了以前部门多次跑、材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等问题,大幅降低了设立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省工商局特别提醒,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十八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换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市场主体办理登记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依据原工商总局发布的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根据自身类别和经营范围不同提交相应的登记申请材料。相关内容和表格,申请人可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查询并下载使用。

“三十四证合一”的整合事项,涉及哪些部门?

共涉及20部门,分别为:发展改革委、公安、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商务、海关、税务、质检、出版、统计、旅游管理、气象管理、交通运输、煤炭监管、航务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粮食管理和工商(市场监管)部门。

“三十四证合一”后,适用范围是否有新变化?

没有变化。与“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十三证合一”等登记制度一样,适用于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十四证合一”是否需要换领新照?

不需要换领新照。

“三十四证合一”是否会向企业收取相关费用?

“三十四证合一”改革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十四证合一”后,企业设立登记条件、程序、申请材料、营业执照样式等方面是否有新变化?

不会有变化。

“三十四证合一”后,被整合的证照是否继续发放?

整合后,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发放。

“三十四证合一”是否会改变市场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会改变。仅需各相关部门在本系统内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认可、使用、推广,服务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三十四证合一”采取什么业务流程模式?申请人享有哪些便利?

“三十四证合一”业务流程,是在“多证合一”改革前期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基础上,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备案等信息采集推送、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共享接收或认领导入相互关联。相关登记信息既同步推送到贵州省“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也同步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含报关报检资质)”“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证书”“税务登记证”“旅行社企业设立服务网点备案”“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11项政府部门个性化共享信息,申请人在办理工商登记时,除按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用语填报相关经营项目外,还需同时补充填报相应的共享信息。其中,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还应上传有关文件。

“三十四证合一”后,对我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涉企证照事项所属部门都有哪些工作要求?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需在核准登记后1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登记信息和“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通过贵州省“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自动、定向推送给证照事项所属的省级相关部门。

省级相关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接收、认领、核实共享信息,对工商部门一并采集的备案信息,要跟进完善,规范管理,特别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修改或更正的备案信息,要及时、准确反馈工商部门,确保企业信息完整、准确和一致。

据悉,此次“三十四证合一”改革,是在全国统一实施整合事项24项和我省已个性化整合事项8项基础上,新增涉及发展改革部门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项和商务部门的“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项进行整合。通过调整,我省涉企证照整合事项共34项,将进一步压缩企业进入市场前后的各类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减少制约创业创新的不合理束缚,进一步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

省工商局对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遵循“成熟一批、整合一批”的原则,将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范畴,继续把相关涉企证照整合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