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增至158天了!一孩二孩都一样!
男方也可享受20天陪护假!
不过,20天的晚婚假取消了!
提请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表决通过。四川产假增至158天,不过,取消20天晚婚假。
也就是说,今后合法生育孩子的四川夫妇,女方起码能享受158天(国家规定的98天+延长的60天)产假;男方也有20天的陪护假。若按男女方合计,四川夫妇生个娃娃,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休假天数暂居全国第一。
市卫计委公布了德阳全面两孩政策。女方产假、男方护理假以及计划生育奖励等各方面政策明确化。
提倡生两孩 特殊情况可申请再生育
根据最新的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的,由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受理上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通过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预约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审批通过后可在全省任何乡镇(街道)打印领取《生育证》,还可通过关注“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申请。
女方产假延长60天 男方护理假20天
独生子女奖励该怎么算?这是新政出台后,市民关心话题之一。此次政策发布在计划生育奖励方面也给予了明确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共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
2016年1月1日以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违规生育 仍然要挨罚
全面二孩并不等于可以违法生育,违法生育的仍然要挨罚,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其中,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5年12月31日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对已经依法处理的不再改变,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仍将依法处理。
生育两孩实行生育登记 可享受相关公共服务
新政策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包含再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都实行生育登记。可通过关注“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登记,也可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登记。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生育登记,需审批。
完成生育登记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将为生育家庭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包含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增补叶酸、孕产期健康管理、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预防艾滋病和梅毒以及乙肝母婴传播服务、孕产妇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上述项目需公民自费的,遵循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