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获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获正式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为河北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供了立法保障。条例规定的延长产假天数为60天,比修正案草案中提出的45天有所增加。
今后河北婚假、产假到底怎么休?这次有了最终答案
正式通过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产假98天的基础上,今后河北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8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可享受产假158天,男方可享受配偶护理假15天。据介绍,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省(区、市),延长产假均在30-60天之间,延长产假为60天的,除河北外,还有山西、安徽、 江西等8个省份。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可获政府扶助
独生子女家庭若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将遇到特殊困难。妥善这些家庭的困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给予扶助。在经济补贴、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应急帮扶、亲情关爱等方面给予照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救助公益基金,其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投 入和社会捐助,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不再收养子女的,退休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