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二)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四)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五)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六)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具有赴台旅游资质的四家旅行社(西安国旅、中旅总社西北公司(港中旅)、康辉、市中旅)组团,到户籍所在地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温馨提示:汉中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续签
网上续签:1、登陆陕西公安出入境政务网网站;2、点击网上申请,进入网上申请页面3、在申请证件类型的下拉框选择“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4、详细类别的下拉框可选择“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申请”“赴港澳再次签注申请(探亲、商务、其他、逗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办理类型;4、填写身份证号码5、确认信息输入无误后点击申请
窗口续签: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申请表》;2、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3、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4、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5、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6、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 《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注:网上申请再次签注,如已通过网上支付签注费用的,邮政人员上门收件时说明情况及签名确认,无需再收取签注费用。但需交快递费用给快递公司。香港,澳门是两个不同前往的签注,互相不影响,有两地的有效签注,即可前往。
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续签需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4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地点
汉中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0号
咨询电话:0916-268887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7-8月14:00-17:00)
汉中市城固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汉中市城固县西环一路北段87号
咨询电话:0916-721157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汉中市西乡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汉中市西乡县金牛路30号
咨询电话:0916-632070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8:00(7-8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