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居住证办理材料及办理手续流程网上续期方法详解

更新时间:2023-07-10 02:12:02文/高考志愿库

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 全面开始办理居住证!

一、实施居住证制度有什么意义?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是*、国务院立足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眼改革开放和*全局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推进以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为什么要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后,将享受居住地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及部分权利。

三、为什么要进行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申领《居住证》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

四、哪些人可以申领《居住证》?

1、在本市(州)办理暂住登记且居住半年以上。(申领人在居住地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居住时间从暂住登记后起算);

2、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

3、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

五、申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领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和居住地稳定住所、就业、就读之一证明材料。

1、合法稳定就业:申领人需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合法稳定住所:需要提供的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六、如何申领《居住证》?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按照以下流程申办:

1、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及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办理。未满16周岁且已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代为办理的,需提交申领人及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派出所应当场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符合要求且材料合法、真实、有效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申领受理后,由申请人(代办人)在《甘肃省居住证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凭《甘肃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在预约时间内领取《居住证》;

4、派出所完成审核、信息录入,上传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户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签发。对符合申领条件、信息准确、全面且人像合格的2日内予以签发,并上传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退回到派出所。需修改相关信息的,社区民警应在2天内维护退回的信息,同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5.申请人凭《甘肃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件。

七、如何办理《居住证》登记项目变更

1、跨市(州)、县(市、区)居住地址变更。由《居住证》持有人到新的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后,持原《居住证》及现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领。由派出所按初次申领条件予以办理。审核通过后,无需更换《居住证》,通过擦写机设备对居住地址、发证机关进行擦写。

2、本市(州)、县(市、区)居住地址变更。由持证人携带《居住证》及居住住址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由社区民警核实相关证明材料且签注意见,在管理系统中对《居住证》持有人居住住址进行变更后,通过擦写机设备对居住地址项目进行重新擦写,无需更换《居住证》。

3、主项信息变更。持证人户籍主项信息变更、更正的,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首次申领《居住证》的程序办理,并缴纳《居住证》工本费。

4、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住证》损坏不能辨认的,持证人应当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居住证》丢失补领的,申领人到原办证地派出所申请补领。派出所要在《居住证》管理系统中录入换领、补领信息,并按规定收取《居住证》工本费。

八、《居住证》应该如何签注?

《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和年度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持有人办理年度签注需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由户籍民警在《居住证》管理系统中进行签注,免费办理,当场办结。

九、哪些情况下,《居住证》应予注销

《居住证》注销分为办证人主动申请注销、民警工作中发现和系统自行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居住证》注销:

1. 持证人死亡的;

2. 在居住地已登记常住户口的;

3. 持有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居住证》的;

4. 按其他规定不符合持有《居住证》条件的。

十、申领《居住证》收费吗?

《居住证》为一人一证,在全省行政区域内通用,全省《居住证》采用PVC卡式材质制作,由省公安厅统一印制。公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工本费。办理居住登记、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换领、补领《居住证》缴纳工本费收费标准,经申请财政、物价部门核定后执行。

办理居住证享有的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