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又将要过去了,而作为奖励,年终奖则是不少劳动者的期待:年终奖有多少?年终奖怎么缴税?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高考猫为您整理了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当员工获得年终奖当月的收入超过3500元时,发放的年终奖直接适用年终奖优惠办法。当员工获得年终奖当月的收入低于3500元时,需要先扣除当月收入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再适用优惠办法。
『案例』
小张1月工资6000,年终奖36000,无其它收入。
小张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000-3500)*3%=75元
小张年终奖(36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因此,年终奖个税为:
36000*10%-105=3495元。
小张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70元。
『案例』
小张1月工资2000,年终奖36000,无其它收入。
小张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无个人所得税。
小张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
3500-2000=1500元。
那么小张年终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36000-1500=34500元。
34500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因此,小张年终奖的人税为:
(36000-1500)*10%-105=3345元。
『案例』
小张1月工资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入。
小张本企业年终奖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24000除以12,其商数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小张本企业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为:
24000*10%-105=2295元。
根据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适用一次的规定,小张在兼职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应合并在其当月工资中计税,即:
(5000+6000-3500)*20%-555=945元。
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并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
同时本企业代扣代缴了小张该月的工资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那么,在汇算清缴时,小张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945-180-45=720元。
『案例』
小张年薪12万元,每月发放工资5000元,12月按照绩效考核补发度剩余年薪60000元。那么该部分剩余年薪的个税计算如下:
当月内取得的年薪,除以12个月,即5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因此,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60000*20%-555=11445元
员工取得除年终奖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应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年终奖本月发放了一部分,并按税法的有关规定交纳了个人所得税,其后一个月又补发了另一部分年终奖,那么该部分年终奖便不能与上月的年终奖合并适用个税优惠办法,而是应合并到第二个月的工资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如,一些应届毕业生7月份进入公司工作,在其年终奖计税时,仍然可以适用个税优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