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是近几年省人大代表一直关注的问题。去年省人代会上这一建议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重点督办件。新一年省人代会马上要召开了,去年的建议办得如何?据了解,一年来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按时完成任务的乡村医生可享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
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及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的是苏振家代表。据省卫计委介绍,近年来通过边远山区海岛乡镇卫生院建设计划、二级以上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活动、村卫生所改造提升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我省已在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条件。
回应省人大代表建议,去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全面启动深化医改工作。结合“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基层签约服务工作,强化乡镇卫生院建设,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省里还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包括强化乡村医生管理和保障机制、改善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等12项工作任务,以提高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村卫生所医疗服务水平。
省政府还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并按国家要求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48%左右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交由村卫生所承担,由乡村医生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去年9月出台的《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按时完成任务的乡村医生给予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
霍山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与儿街镇卫生院院长汪涛反映,乡村医生是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卫生服务队伍。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慢性病病人日渐增多,“老弱病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乡村医生将成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主力军。随着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公共卫生项目的全面开展,村医的任务越来越重。但是目前村医队伍存在待遇低、人才断层等问题,制约了村医队伍的发展。
1、待遇相对较低。由于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利润可言,村医的待遇仅靠上级拨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一般诊疗费,收入有限。经调查,乡村医生平均月收入仅一千元左右。
2、保障机制不健全。村医的待遇没有从国家制度和法律层面上予以明确,虽然各地出台了规章办法,但标准不一,落实不到位。一是缺乏养老保险机制,乡村医生普遍缺乏养老保险。二是乡村医生的退出生活补助太低。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规定,建立村医到龄退出村卫生室的机制,但每月300元的补助难以维持退出村医的日常生活。三是缺乏奖惩激励机制。对村医的考评奖惩机制不健全,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村医积极性不高。
3、村医工作量大,人才断层现象严重。除履行自己的基本医疗工作外,按照规定,村医还担负着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大,还要承担一定的行医风险。由于待遇低、保障不到位,年轻人不愿意从事村医工作,全县现有300多位村医,平均年龄达45岁,年龄普遍偏大。
1、建立完善村医保障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医生保障制度。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财政、村医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使村医实现老有所养。为村医购买工伤保险及医疗保险,降低职业风险,解决后顾之忧。
2、加强村医队伍建设。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对口支援、交流学习等形式,加强对村医的教育培训,逐步把村医培养为农村地区留得住、实用型的全科医生。卫生主管部门、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医的业务指导、管理考核,不断提高村医队伍整体水平,满足基层群众的看病需求。
3、逐步提高村医待遇。实行村医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工作量相挂钩,由主管部门考核确定,并建立随工龄增长的工资增长机制。建立村医奖惩机制,明确职责、严格奖惩,更好地调动村医工作的积极性。提高退出村医的生活补助标准,根据当地生活标准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