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连调”
去年月人均达1820元,今年将继续调高
从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了解到,去年以来,我省继续提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水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5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去年共发放社保资金971.4亿元。
其中,274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在2005年至间已实现“十连调”,去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820元,相比2005年的570元增加1250元,比2013年月均增加172元。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320元,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以上和70%左右;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分娩医疗费实现全免费;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756元至1012元/月,将32万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等。
据了解,我省今年将连续第11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我国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1月8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1月1日起按照10%的标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已经是连续第10年上调企业养老金。此次上调之后,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每月养老金将突破2000元。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因此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