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佛山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5月1日起进行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4元/小时。
根据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佛山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了佛山近两年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低收入劳动者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统筹兼顾了企业和职工的实际情况,上调幅度为15.27%。
佛山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没有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将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由人社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南都记者采访发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不少在佛山的务工人员对此拍手叫好,但有企业则叫苦。
昨日,从湖南湘西老家赶回佛山的黄先生获悉最低工资调整时表示很高兴。他说,他在南海一家纺织企业做技术工人,每月工资和福利加在一起超过4500元。“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的基本工资就比以前要涨200元左右。”而来自广西的邓女士则认为,“企业按照新标准执行加班时间提高小时工资,让工人得到更大实惠。”
不过,有中小企业则暗暗叫苦。南海丹灶一五金公司老板向善满表示,这几年普工的月工资普遍在两三千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5%的话,企业的成本就要上升2到3个百分点,公司本来是微利润,调高了最低工资则对公司压力很大。三水一贸易公司崔先生说,成本提高了利润就低了,公司甚至发不出工资,都有可能关门,“表面只增加200元,但企业实际的用工成本会增加更多。”
但也有员工反映,从2013年5月1日最低工资上调到1310元/月后,不少小公司老板不给工人加班,工人工资反而减少。
用人单位如果要做到合法用工,必须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等台账管理。台账要列明工资报酬组成、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以及应发工资项目和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劳动者签名等内容。接收实习、见习人员的,还应当单独建立报酬、补助、补贴的发放情况等相应的管理台账。
广东的用人单位发生欠薪,将影响其承接投资、申请参加政府采购,以及获得银行商业贷款等。
用人单位违法信息将作为银行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今后有欠薪的用人单位将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对于用人单位欠薪数额较大,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