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黔南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黔南州从7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都匀市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030元/月调整为1250元/月。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应信息。
据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方案精神,从7月1日开始,贵州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增220元/月,二类地区调增150元/月,三类地区调增150元/月。
即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地区1250元/月,二类地区1100元/月,三类地区1000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类地区13元/小时,
二类地区12元/小时,
三类地区11元/小时。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8%。
黔南州按规定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都匀市被划分为一类地区,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50元/月,非全 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元/小时。
龙里县、福泉市、贵定县为二类地区,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小时。
瓮安县、平塘县、独山县、荔波县、三都水族自治县、长顺县、惠水县、罗甸县为三类地区,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