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5月1日开始,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345元,至每月1895元。
广州155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执行了两年,按人社部最低工资规定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今年已满两年的调整时限。
除了上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从15元上调至18.3元。
此前,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今年全省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广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广州近两年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低收入劳动者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统筹兼顾了企业和职工的实际情况。
需要提醒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内容: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剔除上述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需注意,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按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部门呼吁,企业应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各级人社部门将结合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