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青年节口号选集内容如下: 创新、创造、创业,务实、落实、真实!
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
弘扬“五四”精神,奏响品牌之都的青春强音!
高举“五四”火炬,永葆先进本色,争当青年先锋!
青春不停步,永远跟党走
点燃青春火炬,大力推进晋江青年创业行动!
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实现晋江“两个率先”目标而努力奋斗!
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优秀文化,凝聚各界青年,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而奋斗!
文化塑造青年,青年创造文化!
加强青年文化建设,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大力实施侨乡青年文化行动,推动青年文化蓬勃健康发展!
团结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促进青年健康成长成才!
善拼才会赢,学下才会赢,创新才会赢!
积极推进青年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品牌之都。
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
立现代观念,建现代城市,做现代人!扩展阅读推荐:
法定节日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
2008年4月,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
此次进一步明确年龄上限后,将有3亿多年龄在14至28周岁之间的青年可以依法在青年节这天享受到半天的假期,感受到社会对青年的关爱。
规定:遇公休日不另补半日假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由于青年节和3月8日妇女节等节日性质相同,都属于针对部分群体的节日,因此,如果当年5月4日赶上周六、周日的公休日,将不另补假期。团中央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午还是下午放假并未作硬性规定,由各单位视情况而定。
青年节上班不享受加班费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原劳动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都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按规定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只有在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劳动者加班才享受加班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