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及报考条件及报名时间详细说明尚未公布: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二、选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花垣县籍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花垣县户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4、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以及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资料搜集整理能力;
5、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一村一名农民大学生计划”毕业生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选拔对象:
1、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人员;
5、尚在试用期内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7月17日至7月25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须提供身份证、户口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蓝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次选聘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及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7月31日上班时间到县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内容分为两个部分,即基本电脑操作技能和文化知识考试,分值各占50%,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笔试。
(四)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各乡镇共同实施,全县分片区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原则上参选人员按照报名参加选聘任职乡镇所在片区参加差额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拟聘用对象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标准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以进行递补,每乡镇拟聘用人员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体检所需费用由参考人员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岗位及待遇。聘用对象与选聘村委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工资待遇每人1500元/月,相关保障待遇与其他在职村主干同等享受,年终绩效考核金额与所在村等同,建立待遇逐步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