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十二句,本以为恰好分属十二钗,但首二句并非妇女之事,而脂批于此正有总括荣宁的语义(其实应是总括贾王史薛四门),那么可知此二句是先从“家亡”领起,以下才是每句分属。又由于只剩下了十句,而“分离、聚合”明明是两者的合词并?,这又明白了还有一句应该也是合?二人,于是我寻找这个可能性时,发现“看破的,遁入空门”也可能包括妙玉惜春二人而言。但细味其言,终以指惜春更为切合,盖妙玉之出家,固幼年多病,为父母所舍身,又因避权势仇家之难,方进京入园的,并非“看破”之故,因此我仍以本句只指惜春,而并妙姑于宝钗一起,理由全在不能忘记“报应”二字是眼目。宝钗属于“无情”,书中有明文点破(她抽的花名酒筹是“任是无情也动人”,是为力证。),这样是合榫的。
另需说明的则尚有元春、凤姐、迎春三人的分屑,以其容或招来争议,所以也是研讨的题目。我将凤姐隶于“命短”句下,理由也是书有明文暗示之处。元春原系死于非命,实因政治变故而致,受逼而亡(如书中暗示如杨贵妃),故为“欠命”。迎春为何隶于“冤冤相报”之下呢?这井非指此无辜少女本身,而是罪孽在她父亲贾赦,贾赦多行不良,贪货好色,害人性命,如姜亮夫教授所见旧抄本,贾氏之败实由贾赦之罪发而引起,他害了两条人命。我以为这两条命案皆是女子,其一即鸳鸯,说详后文。另一条女命当然也是因他好色图淫而致某女于死(疑是嫣红,说亦详后文)。所以冤冤相报是说他害人家的女儿,孙绍祖也害了他的女儿,是即曲文的本意。
以上的推断,不敢望条条妥贴,然而大局亦可概见。“人散”是“金陵十二钗”的主调与终曲。当然,“人散”的实际,所包远比十二钗丰富得多得多,举凡两府一园中的众少女,皆在此数,是全书一大收场关目。本节不及多述下。
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辩》中也有一段关于这首曲子的文字,摘录如下:
……“《十二钗曲》末折是总结;但宜注意的,是每句分结一人,不是泛指,不可不知。除掉‘好一似’以下两读是总结本折之词,以外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钗。我姑且列一表给你看看,你颇以为不谬否?(表之排列,依原文次序。)
为官的,家业凋零——湘云
富贵的,金银散尽——宝钗
有恩的,死里逃生——巧姐
无情的,分明报应——妙玉
欠命的,命已还——迎春
欠泪的,泪已尽——黛玉
冤冤相报实非轻——可卿
分离聚合皆前定——探春
欲识命短问前生——元春
老来富贵也真侥幸——李纨
看破的,遁入空门——惜春
痴述的、枉送了性命——凤姐
这个分配似乎也还确当。不过我很失望,因为我们很想知道宝钗和湘云底结局,但这里却给了她们不关痛痒这两句话,就算了事。但句句分指,文字却如此流利,真是不容易。我们平常读的时候总当他是一气呵成,那道这是‘百衲天衣’啊!”
嘲顽石诗
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
失去幽灵真境界,幻来新就臭皮囊。
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
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
【诗词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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