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呼吁在5月15日这一天,全国健全的父母,带上自己健全的孩子,去探望这些孤残儿童,给他们温暖的拥抱,一起游戏,为他们弥补爱的缺失……”
记者29日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今年5月15日是第26次全国助残日,本次助残日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中国残联*张海迪呼吁全社会关注孤残儿童这个特殊群体,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
据中国残联新闻发言人郭利群介绍,近年来,全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身体健康的孤儿弃婴大都通过收养回归了家庭,而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孤儿,则大多生活在各级政府设立的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等福利机构。这些儿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与生活在家庭中的儿童相比,其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就学、就业、婚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全国助残日是我国残疾人的节日,从1991年开展至今,相关主题活动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日前,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人社部和中国残联等10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今年5月15日第26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通知要求各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孤残儿童的帮扶工作。
中国残联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残疾人事业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残疾人扶贫解困和兜底补短、残疾人工作基础管理、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等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新进展、新成效。但残疾人在基本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仍十分突出。特别是孤残儿童群体,因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疾病和缺陷,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
目前,全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其中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儿童,需要在福利机构中长期生活,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今年第26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希望各地各级政府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专题研究部署解决孤残儿童的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孤残儿童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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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月*日全国助残日期间。
三、活动地点
县(市)区分别设立活动地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
各县(市)区残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认真分析残疾人事业在新起点上面临的工作重点和难点,研讨对策与措施。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基层调研内容,深入了解基层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出实效。
2.各县(市)区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残联在助残日期间联合对“基层党组织扶贫助残工程”中结对子的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对帮扶单位指导检查,确保帮扶取得实效。
3.各县(市)区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政策措施,以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积极推动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等方面优先安排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帮扶残疾人实现“就业梦”。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专产专营、政府优先采购试点工作,并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等方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5.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教师和学生中加强人道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倡导扶残助残。通过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6.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建立健全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积极开展残疾人的义诊和健康咨询、康复咨询、社区和家庭康复指导以及公众的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水平。
7.各县(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残联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8.各县(市)区残工委领导要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并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宣传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将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各级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所采取的优惠政策和有力措施,深入报道残疾人小康进程中取得的成就,积极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和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及时传播正能量,宣传有针对性、有深度、有影响,积极创造友爱和谐的人文环境。
(三)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中增加关爱残疾人题材和内容,组织各级媒体在助残日期间刊播。
(四)各县(市)区要注重舆论引导,创新推介方式,充分发挥网络、手机短信、公共大屏幕、宣传橱窗等媒介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