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教师进修学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发展,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引导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选拔优秀学生。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不低于50%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要求,经研究,现就2017年镇海中学保送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保送生推荐对象及推荐条件
保送生推荐对象:我区初中就读的非择校应届毕业生。
保送生推荐条件:具有完整的我区初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具有浙江省户籍(含港澳台籍);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
二、保送推荐名额产生办法
1.根据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不低于50%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要求,确定2017年镇海中学保送生(含特长生)录取名额为180人;
2.根据镇海中学保送生(含特长生)录取比例不低于80%的要求,确定2017年镇海中学保送生(含特长生)全区推荐名额为225人;
3.镇海中学保送生(含特长生)推荐名额根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人数以及各初中学校前两年考上镇海中学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各校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三、推荐办法
1.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必须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后,由班主任会同任课教师,在听取所在班班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推荐保送的学生名单;
2.学校在上报前必须将被推荐的学生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退回,不足名额原则上不再后补。
四、录取办法
各校推荐保送生须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内容在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品(考察科目)基础上,今年将增加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测试(具体测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区教育局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时,如果某学校没有学生被录取,则该校可以在录取分数线降10分范围内录取1人,降分录取学生数包含在保送生(含特长生)招生计划内。
另外,镇海中学拟在镇海区内初三年级学生中招收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特长生各若干名。各初中学校若有此方面的特长生,可积极推荐,并与镇海中学联系。特长生推荐人数包含在各校分配的保送生(含特长生)招生推荐总名额中。保送生(特长生)需参加保送生测试。特长生录取名额列入镇海中学保送生(含特长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办法按《镇海中学特长生培养与发展实验计划(2017版)》执行,最后确定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
五、工作要求
1.镇海中学招收保送生是我区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中段招生考试与招生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要将有关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广大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2.各校要根据条件择优推荐,保证把优秀的毕业生推荐为保送招生对象。要依照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在上报名单前必须进行校内公示。
3.2017年4月10日之前,各学校将《镇海区2017年镇海中学保送生推荐表》(附件2)、《镇海区2017年镇海中学保送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推荐学生本人1寸照1张(贴于推荐表上)上报至教育科,并将数码1寸照(300*400像素,文件名以“6位学号+姓名”命名)和《镇海区2017年镇海中学保送生推荐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邮箱:zkzs@zhedu.net.cn。
4.要杜绝不正之风,对在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学生的推荐资格。
六、其他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2008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教〔2008〕21号)规定,2011届起,已取消初中阶段择校生初中毕业时保送首批省一级重点高中的资格;根据《关于做好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4〕15号)规定,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保送推荐资格。
已被保送推荐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文化课学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