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已经下发强化学校体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我省学校体育工作、体育中考、体育评价等进行详细规定。记者从实施意见中了解到,山东严格要求学校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三年内配齐配足中小学体育教师。还将改革体育考试评价办法,体育中考办法也将更新。
初中每周至少3节体育课
对于体育课时,山东规定,要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将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学校教学计划,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高等学校1~2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其他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课时,并积极做好校本课程的开发,增强课程的多样性和针对性。记者了解到,目前青岛市已按照此课时要求来安排体育课时。
还将研究制定山东省中小学运动项目教学指南,让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根据学校自身情况,打破行政班,开展运动项目教学,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优势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器械体操等基础个人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普及性项目,进一步挖掘地方民间体育资源,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逐步形成“一校多品”的特色项目。
三年内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
要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列入作息时间安排,切实将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制订“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应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开展课间阳光体育活动评比,推动课间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寒假过后,青岛市区五所高中即将外迁,学生将采取寄宿制的形式。此次文件中,山东规定,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早操制度。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
完善竞赛选拔机制,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代表队的渠道。完善高中体育特长生和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试办省、市运动队,为具有运动天赋学生的成才成长提供专业渠道。
在此次文件中规定,山东将实施万名体育教师补充计划,三年内配齐配足中小学体育教师。还将鼓励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基层学校任教,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山东将实施学校体育设施达标建设计划。到2018年,按国家标准配齐中小学体育场馆设施,配好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
体育中考成绩比重增加
山东将改革体育考试评价办法。提出将完善初中、高中学生体育科目学业成就评价办法,将学生体育课程修习、体质监测、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结果等纳入学业成就评价。出台体育中考办法,逐步增加初中毕业体育科目学业成绩在中考成绩中的权重。将高中学生体育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积极探索将高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体育专业招生依据的办法。
记者了解到,目前青岛实施的体育中考政策规定,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满分为30分(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为10分),成绩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的为不合格。目标效果测试每个测试项目10分,总分30分,成绩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过程管理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目标效果测试。记者从市教育局采访获悉,体育中考政策还将继续变化,但具体的日期和时间还没有确定。
学生体质健康数据要公示
文件中指出,要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建立中小学体育课程实施情况和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监测制度。各市、县(市、区)每年要对中小学体育课程实施情况和学生体质健康数据进行监测,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省每年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开展抽检工作,抽检数据向社会发布,并将其作为评价各市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另外,山东要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不能贯彻落实国家学校体育法律法规政策、不能开齐学校体育课程的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