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考查
初三阶段学业考查科目为思想品德、历史、理化实验技能、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音乐和美术,并与初二阶段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技能考查成绩一同列为中招录取参考。
(一)思想品德、历史科目考查
1.思想品德、历史科目考查安排在5月18日下午进行,各科考查时间均为60分钟。其中历史为闭卷笔试形式,思想品德采用开卷笔试形式。
2.考查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标准,各市(县)区各自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
3.思想品德、历史全卷满分各为100分,均按A(100分?90分)、B(89分?75分)、C(74分?60分)、D(60分以下)四个等级计为毕业成绩。
(二)理化实验技能、劳动技术和研究性学习科目考查
1.理化实验技能考查安排在4月4日?4月8日进行,劳动技术考查安排在4月11日?4月29日进行,研究性学习考查安排在5月6日前完成。
2.考查由市统一要求、统一内容,各校负责实施,各市(县)区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在考查前将考查方案报市教科院和市(县)、区教研室(教研中心)备案。
3.考查成绩均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计为毕业成绩。
(三)音乐、美术科目考查
音乐、美术科目的考查注重学习过程,以学生完成课程的学习为主要依据。考查工作由学校组织,考查结果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评定等第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