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库资讯根据威海市出台的《威海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其中关于2016山东威海市中考加分政策内容如下:
凡是1月1日前获得的市级及以上加分项均得到保留,参考我省高考的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将中考原有的加分奖励分值进行了缩减。
比如:在初中阶段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竞赛获奖加分调整为:个人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第1名,省级二等奖或第2名,国家级三等奖或第3名者加2分;个人获得省级一等奖或第1名,国家级二等奖或第2名者加3分;获得国家级个人一等奖或第1名,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加5分。音乐、体育、美术等比赛获奖加分也进行了类似调整。
1月1日后,在各类比赛中获得的奖项均不再具备中考加分或免试资格。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港、澳、台湾省籍考生、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加(降)分按原政策执行。
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由10分调整为5分,自2017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特殊考生照顾政策只适合于普通高中录取,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