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58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国“办发〔2012〕53号和豫政办〔2013〕58号”文件关于对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中招体育考试工作。中招体育考试仍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以满分7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
二、考试项目设置主要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规定的测试项目。其中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为必测项目。其它测试项目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可量化、易操作、对增强学生体质效果明显的耐力、力量、速度素质和运动能力项目,具体评分标准按照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有关评分标准执行。若所选项目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中没有体现,可延用2007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评分标准执行。
三、为保证中招体育考试的公正、准确,根据“豫政办〔2013〕58号”文件的要求,我省所有中招体育考试考场,必须全部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
四、要严格体育考试工作管理。一是必须要对考评员队伍进行岗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二是要加强对体育考点、尤其是农村地区考点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人为因素的干扰;三要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学生年度常规体检,防止中招体育考试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全省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应于4月1日至6月1日之间进行。期间省教育厅将赴各地巡查和抽查,加强指导和监督。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制定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细则于考前15天,报我厅体卫艺处备案(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D827室,河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箱:409889397@.QQ.com)。
六、中招体育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豫教财字[1998]9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生10元。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该项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须将总结材料报我厅体卫艺处和基础教育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