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细河区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十六中学、市实验小学、海州区西华园小学:
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阜新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意见的通知》(阜政办发[2014]37号)要求,在充分考虑政策的连续性、学区的历史沿革、学校容纳能力及社会稳定的情况下,结合市实验学区(系指市实验小学、市实验中学南校区初中部学区,以下同)的实际,经市教育局研究,报市政府同意,现从地域范围、入住时间、认定办法等方面对市实验学区进行修订,现通知如下:
一、学区范围
1、市实验学区范围:南至西山路、开源路(含菁华人家小区、西山老干部住宅),北至中华路(含实验小区),东至街心广场、保健街,西至山北街(含西华园小区1、2、5、6号楼,中华路118、118-2、120、120-2号楼)。
2、一次性享受市实验学区待遇的住宅小区有:宝地太阳广场、兴光?凯旋帝景、六合国际、西山九郡、万宏自在成、盛世公馆等,具体认定标准和要求以市教育局有关批复文件为准。以上住宅小区住户子女如果有不愿意享受市实验学区待遇的,可以选择就近在原学区学校就读并享受学区待遇。
二、时间界定
1、8月31日前,凡是已经在读的小学和初中学生仍按“阜教发[2010]79号”文件执行,继续在原校就读,直到小学或初中毕业。
2、8月31日以后,新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不再受入住时间限制,只要入住时间(以户籍迁入和房照办理时间为准,二者均要符合要求)在新生入学(9月1日)前,即可享受市实验学区待遇;已经在其它年级就读的学生不享受市实验学区待遇,市实验小学、市实验中学初中部不予接收,小学生到海州区西华园小学就读(小学毕业后可以回到市实验中学初中部就读),初中学生到市十六中学就读。
三、其它情况
1、户口挂靠在市实验学区内,在实验学区内租房或借房居住的住户,小学学区为海州区西华园小学,初中学区为市十六中学;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而与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共同在市实验学区内居住者除外。
2、在市实验学区范围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就读学校为海州区西华园小学,初中就读学校为市十六中学。
四、有关要求
1、市实验小学、市实验中学初中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要求执行,学校要优先保证接收符合本学区条件的新生入学。
2、从秋季开始,市实验小学、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按本《办法》规定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要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海州区西华园小学和市十六中学要做好市实验学区范围内不符合市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入学条件学生的接收工作,保证每位学生都有学上。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5、其它未尽事宜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6、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