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教基函〔2014〕9号)、《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包教发〔2014〕31号)和《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包教发〔2015〕14号)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通过公安户籍部门的配合,运用本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生源进行摸底预测,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严禁公办学校、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和测试。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将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
为了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招生片区划分的稳定性,随着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和新城区的规划,在保持招生片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适度调整学区划分范围。
三、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在东河区居住或具有东河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入学。
(一)驻包现役军人子女;
(二)1-4级伤残军人和军烈属、见义勇为者子女;
(三)市级以上劳模子女;
(四)港澳台胞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
(五)三年内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主任、班主任能手大赛的获奖者、学科带头人、班主任带头人、青功赛一等奖、教学能手、优秀乡村教师、最美教师、名教师、名校长的我区在编、在岗教师子女;
(六)享受政府津贴的特殊人才子女;
(七)在东河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人员随迁子女;
(八)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对东河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符合优抚政策子女的监护人凭有效证件,于7月13日?17日到东河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区教育局将根据本人意愿和各中小学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招收具有东河区户籍,年满6.5周岁(2009年3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招生办法
具有东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片内”学生预报名:
各小学6月20日?30日,在各自的服务半径张贴本年度招生公告,对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进行预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新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划定学校进行登记预报。
“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满三年以上;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且满三年以上。
(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见附件1)
“三校”电脑派位:
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三所小学在预报名人数未满的情况下,剩余名额通过统一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生人数。具体办法如下:
(1)网上注册:
7月1日?10日,具有东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有意愿去上述三所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原片区学校预报名后,家长登陆东河区教育局网进行“三校派位”网上注册预报名。准确填写入学儿童真实个人信息,并打印“小学一年级三校派位预报名表”。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承担。
“三校”派位学校审核:
7月13日?14日,由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小学一年级三校派位预报名表”(网上注册打印)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符合条件的签字确认,留存“家庭户口簿”原件以备复核。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审验,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
(3)统一电脑派位后,未如愿派位到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的学生,仍在原服务半径内的对应学校报名就学。
派位时间以东河区教育局网站公布时间为准,派位结果请于派位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东河区教育局网通过派位号和姓名查询(公示时间一周,不含休息日)。
(4)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片内适龄儿童,一律禁止参加上述三所小学电脑派位。若参加电脑派位,一经查实,派位结果作废,取消“片内”入学资格。
3.电脑派位程序:公示电脑派位学生名单,经家长代表确认后,电脑随机重新编号,并以新编号进行派位,邀请家长代表亲自进行派位操作。
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被拆迁的居民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北梁棚改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入学,可持监护人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协议安置房屋地所属划片小学进行预报名(拆迁居民户籍未迁入安置区所属派出所可携带原户口簿到所属片区预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按照《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妥善安排我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办法如下:
1.网上注册:
7月1日?10日,由家长或监护人登陆东河区教育局网根据租房合同或房本(网签合同)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向所属小学(划片见附件1)提出借读申请,(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片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选择“附件3”中第二片区内的一个学校提出借读申请,金龙王庙小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选择“附件3”中第一片区内的一个学校提出借读申请,王大汉小学片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选择铁七中附小或37中附小提出借读申请。)进行网上注册预登记,准确填写入学儿童真实个人信息,并打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小学入学网上注册信息采集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在东河区安排就读。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或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承担。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审核:
7月13日?14日,由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借读证明、实际住所的居住证明(居委会出具)和实际居住地的租房合同或房本、监护人的工作证明(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网上注册打印)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入学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符合条件的签字确认,留存“家庭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的租房合同或房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复核。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审验,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借读申请。
3.预登记人数少于等于学校空余学位时,登记入学儿童由学校招收;预登记人数多于本学校空余学位时,登记入学儿童将通过统一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生人数和招生名单。
4.派位时间以东河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时间为准,派位结果请于派位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东河区教育局网)或官方网站通过派位号和姓名查询(公示时间一周,不含休息日)。
5.统一电脑派位后,未如愿派位到申请学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申请学校的所属片区各学校学位情况相互调剂,通过电脑“二次派位”或直接分配到一所相对就近小学入学,不再进行调整。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后需通过统一电脑派位调剂的学校,具体分配细则请见附件3)
(三)有关规定
1.监护人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本人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证明材料者,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2.户口、房产证登记不真实,户籍、房产证不符,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3.入学对象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人户分离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4.入学者户籍寄居在非三代直系亲属以内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5.同年一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入学适龄儿童的(双胞胎及离异重组家庭后有多子女除外),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只保留一名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6.学校不得接收私立幼儿园、私立学校、食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任何名义和形式的赞助费。
7.我区义务教育入学者户籍必须随父母户籍,如不跟随父母户籍,应回父母户籍所在范围学校入学。
8.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可根据各校登记报名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范围,合理解决在报名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未尽事宜由东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东河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东河区户籍的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东河区教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1.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升学、九年一贯制对口升学和“电脑派位”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区所有在籍、在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以居住地相对就近或有住宿条件为原则,都有机会参与电脑派位或多校划片对口包二中、包八中、包二十四中、回民中学等热点初中的招生。
对偏远地区和农村学校的电脑派位政策,仍按照的招生规定执行:
铝厂小学、十六中附小、河东中学附小(包括壕赖沟小学)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包二中;
丰备仓小学、47中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二十四中;
铁西一小、井坪小学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包八中。
三十七中附小、铁七中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回中;
第二实验中学附小、沙尔沁中学附小、包十一中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回中。
派位时间以东河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时间为准,派位结果请于派位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东河区教育局网或官方通过准考证号和姓名查询(公示时间一周,不含休息日)。
电脑派位程序
(1)公示电脑派位学生的名单,并经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和家长代表确认;
(2)电脑重新编号后,公示重新编号后学生名单并经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和家长代表确认;
(3)以新编号开始派位;
(4)派位结束后,打印电脑派位名单;
(5)区教育局领导、毕业学校和录取学校校长签字后,标志本次派位成功,进行下一轮派位。
(各小学对应升入初中学校方案见附件2)
2.在籍、在校六年级回族学生“小升初”招生办法
东河区所属小学在籍、在校,具有东河区户籍,和父母在同一户籍上(新户口簿)的小学六年级回族学生分配到回民中学(工二小和回民小学的回族学生全部分配到回民中学)。
(1)监护人持新户口簿、“小学毕业学生准考证”和“全国学籍号学籍卡”,于7月13日?17日到区教育局教育股进行申请、登记、审核。
(2)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统一对毕业学生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填写“小学毕业回族学生分配回中申请书”,由家长签字确认后,学生直接分配到回中,不再参与原毕业小学的电脑派位招生。
(3)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区教育局进行申请、登记确认的回族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分配回中的权利,仍需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3.本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
7月13日?17日,由家长持“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原小学毕业证明等有关材料或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借读证明、实际住所的居住证明(居委会出具)和实际居住地的租房合同或房本、监护人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指定中学就读,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4.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被拆迁居民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
北梁棚改中拆迁重新安置居住地的六年级学生,如不愿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监护人持“小学毕业学生准考证”和“全国学籍号学籍卡”,于7月13日?17日,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北梁拆迁居民子女小升初申请书”,按其安置居住地所在的小学升入对应的初中。且不再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5.民办初中“小升初”招生办法
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东河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民办学校需根据包头市相关教育政策要求,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原则上只招收东河区范围内的学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东河区教育局审核后,方可跨区招生。民办学校制定招生办法、招生简章,需向东河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东河区教育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学生持户口本、小学毕业学校证明到民办初中进行报名登记。对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招生办法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东河区教育局将严格督查整改。民办初中要严格执行事业计划招生,区属小学在校、在籍学生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招收和录取必须全部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经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与区属统一初中招生。
六、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程度,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没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东河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七、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源基地招生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等生源基地学校可以按批准项目与招生计划招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小学不允许招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严禁各小学以招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包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方案(试行)》文件要求,东河区教育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校园足球的普及、发展,特制定学校足球运动员的招生方案。(见附件4)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宣传。招生前,东河区教育局通过市、区两级教育网站、学校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方式,把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区教育督导部门将加大督查力度,对招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三)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全国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统一录取而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学籍档案。各校不得录取他校已录取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在本区内转学。
(四)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设立任何名目的特长班、重点班、快慢班。班额原则上小学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0人以内。
(五)坚持阳光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必须坚持在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分班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
(六)强化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附件1:
2015东河区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说明
公园路小学:休闲广场以西,西河槽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北,环城西路以南。公六街休闲广场南路的轻化楼、二轻一号楼、二轻六号楼,平房四栋,广场南旧区委土楼;巴彦塔拉大街以北的攀宇小区、园丁小区、公六街统建楼;西河路河槽以东的公七街、西四街、西五街。
实验小学:公八街王中花园1号楼、2号楼、公八街二轻2、3、4、5号楼、统建3、4号楼、三电厂小区、粮食局1、2号楼、三电1、3、5、6、7、8、9号楼、电修1、2、3、4号楼、电修小楼、电力安装1号楼、供电1、2、3、4、5号楼。
环城路小学:环城路以北,工业路以西:包括芳汀园、鑫厦楼、油厂宿舍、东方明珠,二十四中南东四区10号楼、食品街北2栋楼。环城路以南,矿机巷西,南门外大街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北:包括东河房管楼、公交巷西商品房、医药公司、水厂宿舍。南门外大街以西:包括包一中宿舍楼、冶炼厂宿舍平方,康居小区及以南经委楼、红光测绘楼,材料公司平房、512队楼,23中楼、东河宾馆宿舍、德胜宫小区。
金龙王庙小学:中市街以南、二十四中以北、和平路以东、工业路以西,包括和平路东三区的北小区和南小区、南圪洞二区、工业路西二区、房管楼、机械局楼、拖制楼、工业路6号楼房和部分平房、和平路东四区、糖业五库楼、酒厂的典式楼和U型楼。和平路以西的通顺东一区、被服厂楼。
胜利路小学:公园北路以东西阁小区4栋、马王庙1号楼、2号楼、四十中1号楼、2号楼、物资楼1栋、吉兴小区、税苑小区、园中园小区、通顺西一区、西二区、东二区、景中苑、环西宿舍楼。
牛桥街小学:西门大街以北,内环路以西的鹿鸣苑、花园小区、宏运小区;西门大街以北,内环路以东的紫薇花园、龙藏新城的国秀苑、福地园;西门大街以南,新兴大街以西的十七中宿舍、西阁南楼;西门大街以南,通顺街以东的胜利路北小区、和平路西小区。
工业路第一小学:东至东河西路(东河槽),西至南门外大街、河北小街红光巷,北至巴彦塔拉大街,南至包头东站铁路以北。包括凤凰嘉园、电修楼宿舍、夏日花园、面粉厂宿舍楼、观景庭小区、轻坊楼、鹿王羊绒衫厂宿舍、30中宿舍、瑞芬小区、咏芳花苑、商运楼、锦裕园、九合东粮广场、维多利大商城、南沙梁街平房、党校附近平房、薛家营子、粮库、南沙梁街,另有邓家营子村、南海子村、什大股村。
工业路第二小学:解放路以南,南圪洞广场以北,和平路以东,东河西路以西。包括星月小区、酒厂宿舍、东门大街西小区、景龙苑小区、吉泰佳苑、理想家园、房管楼、税务局宿舍楼、运管宿舍楼、粮食局、宿舍楼、商检宿舍楼、城检宿舍楼、统建楼、工商楼、菜园村商品楼、北方阳光小区及区委宿舍楼、和平路东一区、东二区、解放路南、北小区、南圪洞南、北小区,工业路西一区、房管土建七栋楼、工业路小区。
东一路小学:东河西路以西,巴彦塔拉大街以北,工业路以东,旧区委巷以南。包括:御景华庭、滨河花苑、钢丝厂宿舍、工行宿舍楼、宁鹿水岸、美岸华庭、御龙阁、盛世小区、内配宿舍,食品小区、北工小区、旧酒厂宿舍、东河民政家属楼、粮库宿舍、市一建家属楼、工业路2号街坊、皮业小区、宏基伟业楼、名仕小区、解放新村、皮革楼、糖业楼、绣花楼、蔬菜公司宿舍、东方新天地、东方嘉园、蒙中医院宿舍、锦绣香格里拉、菜园街社区、房管楼,烟草楼、干休所、农资楼、生资楼。另南门外大街7号街坊、8号街坊、矿机小区。
康复路小学:东至果园村,西至东大桥(1号2号),北至留宝窑村,南至保利小区。具体包括:保利百合小区、山水佳苑、鼎太风华、碧水佳苑、幸福花园、日健花园、军苑小区、胜达花苑、胜达小区、拖制楼、东河村新苑、桃园新村、东河商住城、安康家苑、盛景名苑、蓝天小区、环城路南旧厂平房宿舍、果园村、留宝窑村、教育局平房宿舍、三医院宿舍。
巴东小学:西起东河槽,东至佳美建材城铁路。以巴彦塔拉东大街为界分南、北两个片区:
南片区??巴彦塔拉东大街以南,南至京包铁路:包括(1、小区:东豪国际城、铸造小区、颐和观海、明日星城、东方园、?华苑、鑫悦凯?泊郡含北梁新区南区一至七区(四至七区未交工)2、宿舍:(水暖厂宿舍、电机厂宿舍、铸造厂宿舍,市一建宿舍及周围自建房、东钢宿舍、车轮厂宿舍、银匠窑村)。
北片区??巴彦塔东拉大街以北,北至原耐火厂铁路线以南:(包括1、小区:龙泽家园、欧艺家园小区、耐火厂宿舍楼、瓷厂宿舍楼、家城小区、时代天骄小区、市一建宿舍楼和平房、惠民新城及北梁新区北五区、北六区(A区、B区、C区)、北七区;奥宇新城、鹿鸣上苑;2、宿舍(地毯厂宿舍、糖粉社舍宿舍、石油库宿舍、粮库米谷厂宿舍、银匠窑村民自建房等若干平房。
(如北梁南区的新建校投入使用,巴东小学的南片区归新建校)
回民小学:东门大街以北,110国道以南,财神庙街以东,东河槽以西。包括:鹿苑小区、东门大街北小区、银行宿舍楼、福瑞苑东区、福瑞苑西区、龙藏新城雅典苑、龙藏新城和风苑、龙藏新城香颂苑、大德商住楼、北梁安置小区、黄土渠社区、大仙庙梁社区、富圣明社区、三官司庙社区原住户。
(回小“片内”的入学儿童可以选择到现在东一路校区办学的回民小学进行预报名、上学,也可依据下列划片自愿选择到相应小学进行预报名。自愿选择到工二小预报名的小区:鹿苑小区、东门大街北小区、银行宿舍楼、福瑞苑东区、福瑞苑西区;自愿选择到丰备仓小学预报名的小区:龙藏新城雅典苑、龙藏新城和风苑、龙藏新城香颂苑、大德商住楼、北梁安置小区、黄土渠社区、大仙庙梁社区、富圣明社区、三官司庙社区原住户。)
丰备仓小学:金三角、石桥沟,刘柱窑,庙圪堵地区,西北门村,白家梁村,红星社区、吕祖庙社区、丰备仓社区、官井梁社区、福义街社区。
西脑包第一小学:东至西河西路(红星桥),西至包白铁道,南至西脑包大街,北至西脑包东路。包括贵发山庄、福景山庄、富民山庄、西脑包前街、龙功苑,福盛苑、西士亚、49#楼、康乐小区、瑞欣小区、运输公司家属楼、甲1?甲4号楼、屹厦小区、物资小区、城建小区、转角楼、汽配公司宿舍、童装厂宿舍、鹿城福满园、福兴锅炉厂宿舍(福兴小区)、检察院宿舍楼、羊绒衫宿舍楼。
西脑包第二小学:西脑包大街以南,站北路以北(含香榭里花园)西河西路以西,西井湾河槽以东(含塞纳河及周边新建小区)。范围内包含步步高小区、步步高西苑、绿苑小区、大和兴小区、幸福港湾、富民家苑、夏日华庭、一五一小区、鑫峰园、宏源新都、香榭里花园、西河花苑、西脑包前街128-151号、百货站宿舍、木材公司宿舍、起重宿舍、中大院、塞纳河小区、禧福瑞苑、滨河西苑等住宅小区。
铁西小学:铁西立交火车道以西,二道沙河河槽以东,建设路以北,通往东方俪城的路以南(六医院门前)。包括:铁西二街、三街、四街、五街、十二街、欣愿小区、东方俪城、豪德园、豪德贸易广场。
包铁一小:巴彦塔拉大街以南,铁路线以北,西河东路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与公园路交汇处以西。包括:毛凤章营村、西一街小区、西二街小区、公二街小区、公三街小区、维多利新天地、丽园小区、包铁电务段家属楼、包铁集兴公司家属楼、站三街小区家属楼,站四街小区、毛凤章营村鑫新家园小区。
铁路实验小学:南门外大街以西,公园路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南,京包铁路以北的街区。包括站一街社区、站二街社区、南一街社区、南二街社区、旭日嘉园社区、南三街社区、公一街社区、公四街社区、古邑人家社区;南门外大街以东,工业路以西,站北路以南,京包铁路以北的街区。包括东官房小区、东官房新苑。
包铝集团小学:包铝福利区东区、南区、西区、北区、中区、古城湾上村、下村。
16中附小:包铝工人路以南,京包铁路线以北、东至毛其来村、西至古城湾村东。包括原砖瓦厂厂区、毛其来村、万锦佳苑、生态馨苑、生态佳苑,滨铝小区以及坝北自建房。
37中附小:西至二里半西路,东至滨河新路,北至站南路,南至针织厂路。二里半社区、南海社区(现更名为天骄社区)和顺达社区。
47中附小:南到东升社区,北到沟门村,东到永富村,西到磴口村包括糖厂、轻机厂、沟门村、磴口村、东富村、永富村、东升社区和果树实验站。
铁七中附小:东起西二里半路,西至西河槽,南起飞机场路,北至铁路线。包括南海一村、二村、四村、五村、海岸家园小区、站南路平房、三角线地区、易通花园小区、金业小区、南海嘉园小区。
河东中学附小:臭水井村、河北村两个、蓄电池厂宿舍壕赖沟村。
11中附小:莎木佳村、东园村、南园村、公积坂村、黑麻坂村。
沙尔沁中学附小:海岱村、大巴拉盖村、沙尔沁一村、二村、三村、永富村、阿都赖村、土合气村。
第二实验中学附小:小巴拉盖村、鄂尔格逊村。
井坪小学:王家圪旦村、西井湾村、井坪三村、井坪四村、井坪五村;
王大汉小学:郑二窑子村、王大汉村。
未尽事宜和具体楼、栋、门、牌由服务半径内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2:
东河区六年级学生“小升初”具体安排
1、包二中:电脑派位录取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环城路小学、东一路小学、包铁一小、包铁实验小学、康复路小学、巴东小学、包铝小学、16中附小、河东中学附小、壕赖沟小学的部分学生。
2、包八中:录取西一小、西二小的学生和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电脑派位后余下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录取井坪小学、铁西一小的部分学生。
3、包二十四中:电脑派位录取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环城路小学、包铁一小、铁实验小学、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丰备仓小学、47中附小的部分学生。
4、包二十八中:录取壕赖沟小学、康复路小学电脑派位剩余学生,分配回民小学、工二小、金龙王庙小学、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5、包三十七中:录取37中附小、工一小电脑派位后余下的学生。
6、包四十中:录取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丰备仓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分配金龙王庙小学、回民小学、工二小、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7、包四十四中:录取铁西一小、井坪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8、四十七中:录取47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9、河东中学:录取河东中学附小和巴东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0、铁二中:录取铁一小、铁实验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和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11、铁七中:录取铁七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2、包铝中学:录取包铝小学、十六中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3、沙尔沁中学:录取沙中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4、第二实验中学:录取第二实验中学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5、包十一中:录取11中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6、回民中学:招收东河区所属小学在籍、在校的,具有东河区户籍且和父母在同一户籍上(新户口簿)的六年级回族学生。
招收王大汉小学学生,电脑派位录取工一小、铁七中附小、37中附小、11中附小、第二实验中学附小、沙中附小的部分学生。
附件3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派位说明
第一片区:申请“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工二小、丰备仓小学”的入学儿童,依据上述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相互调剂。
第二片区:申请“包铁一小、包铁路实验小学、铁七中附小”的入学儿童,依据上述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相互调剂。
第三片区:申请“环城路小学、东一路小学、回民小学、工一小、37中附小”的入学儿童,依据上述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相互调剂。
第四片区:申请“康复路小学、巴东小学、河东中学附小”的入学儿童,依据上述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相互调剂。
第五片区:申请“铁西一小、西脑包一小、西脑包二小和井坪小学”的入学儿童,依据上述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相互调剂。
第六片区:申请“包铝小学、16中附小、47中附小”的入学儿童,依据上述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相互调剂。
第七片区:申请“11中附小、沙中附小、二实验附小”的入学儿童,依据上述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相互调剂。
注:“三校派位”学校不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安置,王大汉小学因平房教室的班额有限不参与此登记。
附件4:
东河区关于足球特色学校和足球运动员的招生政策
根据自治区和包头市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门负责校园足球工作的机构,并制定针对足球运动员从小学到大学的升学绿色通道。区教育局根据我区中小学的实际情况,现研究制定本足球运动员招生政策。
本政策仅适用于足球特长生,原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不变;适用于区属市级(包括市级)以上足球特色学校和区属中小学足球特长学生;适用于小学升初中足球特长生招生。高中特长生招生依据《包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方案(试行)》实施。
一、足球特色学校(初中:包二中,包八中,包二十四中,包二十八中,铁二中,河东中学。)享有的足球特长生招收政策:
(一)区属初中足球特色学校每年每校允许招收不超过10名足球特长生(和两年不超过10名,以后每年不超过8名),招收的足球特长生区联赛外和联赛内队员的比例不得超过2:8。区教育局将足球特长生列在各学校招生计划内。
(二)各中学招收的足球特长生除具备普通中小学生升学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招收的区内足球特长生需有代表原学校参加区级或更高一级联赛的经历,而且上场次数和场上时间都不少于50%(以局体卫艺股每赛季联赛每场比赛上场队员名单和裁判员报告表为准),区教育局体卫艺股负责认定。第二、招收没有参加过本区联赛的队员,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局体卫艺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认定。没有经过考核认定的足球特长生不列入招生计划之内。
(三)招收女足队员的学校必须有能参加市级比赛的女足球队。女足队员单列单招,每届不超过10人,由招生学校进行初步选拔,区教育局体卫股组织专业考核组进行考核认定,通过考核认定的队员由东河区中招办进行招生录取。
二、中小学足球队员(所有参加过区级联赛的队员)享有的权利。
(一)足球队员有资格申请初中、高中足球特色学校特长生录取,有权利享受初高中招生足球特长生录取政策。小学联赛各球队享有足球特长生推荐资格的人数分配:冠军队8人,亚军7人,第三名6人,第四名5人,第五名4人,第六名以后所有球队都是3人。初中联赛各球队队员按照《包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方案(试行)》申请高中特长生录取。小学联赛在每赛季结束后,每年6月15日前,教练员按照本赛季各球员在联赛中的表现(依据进球数、中场组织、后卫防守、助攻等方面),根据综合实力,对球队中所有毕业年级队员从高到低排名(守门员单列),在学校公示后提供给区教育局体卫艺股,体卫艺股结合本赛季各场比赛首发名单并参考裁判组对球员的评价,作为认定球
员是否主力和确定球员是否具备被选条件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最优秀的足球运动员升学。
(二)小学足球队员通过学校推荐或个人申请初中学校足球特长生;初中学校在小学推荐队员内结合个人意愿择优录取,每名队员只能签定一所初中足球特色学校。(初中队员依据《包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方案(试行)》执行)
(三)小学阶段参加过省级(包括省级)以上足球比赛并取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上场时间超过50%,限8人),在符合最基本的招生录取条件下,可以在区内自主选择初中足球特色学校。
(四)没有被初中足球特色学校选中的队员仍按照东河区中小学普通招生的相关政策升入对应的学校。
初中各学校所有的足球特长生招生必须在7月20前完成。每个队员录取必须通过以下四个环节:1、学校、队员双向选择。2、学校选定队员报区教育局体卫艺股进行审核认定。3、学校和审核通过的队员签定招生协议,协议内容需包括同意录取该校并不再参加其它学校的招生分配、加入校足球队并坚持训练、代表学校参加今后的各级比赛等内容。4、体卫艺股把审核通过的足球特长生名单提供给东河区中招办进行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