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市教育体育局制定印发了《攀枝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实施规定》。
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原则;要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严格规范学生入学,切实保障教育公平。
入学政策年龄
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市统一为当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亦可根据本县区实际情况按“年对年”自主确定截止出生年月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如孩子需提前入学,可向片区内学校咨询,在学校有空余学位,且孩子身心发展适宜提前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下,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后作为特殊情况批准提前入学。
入学后,学校按照正常情况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因提前入学要求留级或中途休学。
择校
一般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生划定比例不得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90%,学校自主招生不得高于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必须确保片区生100%能入学。非片区生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入学,如登记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招生。
择校热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必须确保片区生100%能入学,对确保片区生100%入学后的空余学位,除10%学校自主招生外,剩余学位全部执行电脑随机排位摇号,时间安排在每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子女具备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居住证或监护人及学生本人住房产权证条件之一的,与本地户籍学生一样,按照划片入学原则接受义务教育。
暂未达到办理居住证条件,又需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根据其居住地附近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将纳入对县(区)及学校的督导评估,对违反本实施意见的县(区)及学校,实行评估降等或一票否决制。